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修订)》、《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相关规定,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6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6年12月12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32元。截至2016年12月1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6,6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6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4,04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6)第110ZC0705号《验资报告》验证。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373.5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666.48万元。
(二)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4,952.23 |
加:募集资金利息净增加额(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 22.69 |
减:本期募集项目投入 | 505.58 |
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4,469.34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 | 4,469.34 |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2年5月26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一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4月7日本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6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 账户名称 | 账号 | 存储余额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 |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887200012805380 | 43,873,501.14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887200014031466 | 594,198.96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 | 数字认证(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37607000022723396 | 203,958.00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 | 北京安信天行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16498900022717249 | 21,707.01 |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修订)》、《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25日批准。
附表: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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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2020年度1-6月 | ||||||||||
募集资金总额 | 22,666.4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05.5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150.1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合计— 22,666.48 22,666.48 505.58 19,150.18————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子公司和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靠电子签名技术升级及新产品研发项目”、“可信数字身份管理解决方案升级项目”、“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买办公用房变更为自建办公楼,“信息安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购买办公用房变更为租赁办公用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子公司和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靠电子签名技术升级及新产品研发项目”、“可信数字身份管理解决方案升级项目”、“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买办公用房变更为自建办公楼,“信息安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购买办公用房变更为租赁办公用房。 |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子公司和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由于募投项目自建办公楼需要一定周期,同意公司各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均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2)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武汉办公楼建设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将募投项目“可靠电子签名技术升级及新产品研发项目”、“可信数字身份管理解决方案升级项目”、“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1)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子公司和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由于募投项目自建办公楼需要一定周期,同意公司各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均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2)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武汉办公楼建设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将募投项目“可靠电子签名技术升级及新产品研发项目”、“可信数字身份管理解决方案升级项目”、“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可靠电子签名技术升级及新产品研发项目已先期投入30,522,420.00元,可信数字身份管理解决方案升级项目已先期投入31,440,612.25元,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已先期投入8,885,037.60元,合计已先期投入70,848,069.85元,截至2017年1月25日已全部置换。
可靠电子签名技术升级及新产品研发项目已先期投入30,522,420.00元,可信数字身份管理解决方案升级项目已先期投入31,440,612.25元,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已先期投入8,885,037.60元,合计已先期投入70,848,069.85元,截至2017年1月25日已全部置换。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本期无购买理财产品。 |
信息安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子公司北京安信天行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安信天行”)共同实施;实施地点由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双桥大厦15层(即公司住所)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双桥大厦15层和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双桥大厦10层(即安信天行住所)。2017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了前述变更。可靠电子签名技术升级及新产品研发项目、可信数字身份管理解决方案升级项目、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以募集资金2000万元在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数字认证(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数字认证(武汉)”]。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数字认证(武汉)共同实施;实施地点由北京变更为北京和武汉。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前述变更。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不适用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本报告期末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