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1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9,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 6 年。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00.00万元,扣除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9,553,183.35元,共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0,446,816.6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大华验字 [2019]00025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年产18万吨水处理剂扩建项目 | 45,985.85 | 43,00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6000.00 |
合计 | 51,985.85 | 49,000.00 |
截至2020年8月2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6,730.85万元,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1 |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 371902618710702 | 31,373,295.26 |
2 |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纬三路支行 | 631162972 | 41,444,870.01 |
3 |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郑州航海路支行 | 8111101012100979418 | 59,018,145.64 |
4 |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济源分行 | 249466552790 | 35,064,600.15 |
5 | 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 | 411801010150056202 | 407,577.61 |
合计 | 167,308,488.67 |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一定周期,上述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公司将按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计划投入使用。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暂时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
(一)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
品。
(二)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决议有限期
自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投资品种的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清水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曦 武佩增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