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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6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3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拟发行不超过49,562,55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96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49,562,556股。本公司实际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562,556股,发行价为47.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8,594,551.2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92,660,000.00元,本公司实收募集资金款项人民币2,275,934,551.24元。扣除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保荐费用、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26,980,126.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48,954,425.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0月30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0月30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82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按照轻重缓急情况投入以下项目建设: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原计划实施周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40,066.9040,066.902021年底
2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110,692.43110,692.432020年第一季度
3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164,678.5074,136.112021年第二季度
合 计315,437.83224,895.44

截止2020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4)。

三、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投项目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储余额
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115126000000096334,185,637.40
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北京银行东长安街支行20000041791400030773476927,699,639.88
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国门支行1803000103000009210748,222,051.28
合 计2,010,107,328.56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4)。

四、 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情况、原因、影响

(一) 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情况、原因

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三个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均有所延后,具体调整原因及调整情况如下:

1、 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公司重视在生物活性物领域新物质的探索、不断迭代交联技术及多糖类、氨基酸类药械产品的研发、积极跟进生物科技护肤的最新趋势,为确保研发方向符合公司战略诉求,并满足瞬息万变的行业发展需求,公司对未来研发体系的建设作了全面梳理,并建立和完善各个细分领域研究工作室,导致提升改造进度延后;另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部分设备采购、安装工作进度有所延后。根据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论证,预计项目实施周期将延长至2023年6月。目前济南研发中心和上海研发中心的研发工作在有序开展中。

2、 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

由于政府部门城市建设规划需要,变更项目用地的土地性质,致使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获取时间较预期延长,进而影响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办理,导致工程开工时间延后;同时公司优化生产工艺进行部分设计变更,且项目地块靠近海边,需对地基进行额外打桩处理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多方面影响,导致项目实施周期延长。基于以上原因,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有所延后,经审慎论证,预计2021年6月底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 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

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前期规划设计的优化,使得项目动工时间延后;另外,由于项目土建围护结构需在大型设备进场后配合施工,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项目所需进口设备的订货周期有所延长、进场日期延后,导致项目土建施工期有所延长。基于以上原因,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有所延后,经审慎论证,预计2023年第二季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为公司根据各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经审慎论证作出,仅涉及各募投项目实施周期的延长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延后,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审议程序

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为公司根据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经审慎论证后作出,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2、 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为公司根据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经审慎论证后作出,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周期的延长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延后,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文件

1、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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