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1、《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0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 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公司截至 2020年 6 月 30 日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以及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说明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截至 2020年 6 月 30 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2020年半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没有发生违反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邱创斌:
陈广见:
吴 爽: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