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 、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管理行为的雇员;
3、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人民币;
4、保险费用:每个保险年度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协助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发展。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此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