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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业务投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6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业务投资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业务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的低风险理财业务投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公司当前各项财务指标良好,资金流较为充裕,短期内暂无大额的投资业务。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业务投资。

2、投资额度: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6、实施方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投资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具体投资事项的决策,包括投资品种的选择、金额的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7、公司与拟将开展银行理财产品的交易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的低风险理财业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本次业务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全体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可能产生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1、可能产生的风险

(1)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率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理财业务投资,并认真贯彻各项内控制度的执行,严控投资风险。

(1)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2)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本项业务投资,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对理财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资金良好,使用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的理财业务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作,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业务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有关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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