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华斯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494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郗惠宁 | 徐亚平 | ||
办公地址 | 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 | 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 | ||
电话 | 03175090055 | 03175090055 | ||
电子信箱 | huasi@huasigufen.com | huasi@huasigufen.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06,975,450.93 | 236,435,419.63 | -54.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479,881.97 | 12,060,317.08 | -244.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8,000,128.46 | 9,186,803.64 | -840.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78,006.11 | -176,193,959.82 | 100.6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63 | 0.0315 | -246.9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63 | 0.0315 | -246.9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3% | 0.63% | -1.5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522,778,568.29 | 2,537,326,536.18 | -0.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877,323,414.25 | 1,893,534,099.42 | -0.86%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2,83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贺国英 | 境内自然人 | 31.31% | 120,720,374 | 90,540,281 | |||||
上海纺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71% | 6,581,354 | 0 | |||||
卫光磊 | 境内自然人 | 1.55% | 5,989,216 | 0 | |||||
贺树峰 | 境内自然人 | 1.67% | 4,914,000 | 0 | |||||
郑志华 | 境内自然人 | 0.58% | 2,220,811 | 0 | |||||
贺增党 | 境内自然人 | 0.53% | 2,062,604 | 0 | |||||
北京海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燕定向战略3号私募基金 | 其他 | 0.43% | 1,667,300 | ||||||
李鹏 | 境内自然人 | 0.40% | 1,536,848 | 0 | |||||
肃宁县华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6% | 1,402,294 | ||||||
郑东浩 | 境内自然人 | 0.26% | 1,002,2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 名股东中贺国英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贺树峰是贺国英的堂弟,构成关联关系。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是以裘皮时尚产业发展为核心,致力于产业整体发展、创新升级和服务平台建设的上市企业,主要从事动物毛皮精深加工、裘皮服装、饰品设计的研发制造,以及为裘皮行业深层次发展搭建服务平台,有效提升公司的价值。
一、公司注重研发设计,引领裘皮时尚潮流。
公司始终以促进行业发展为己任,注重设计研发,建有行业内唯一的省级裘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有研发设计中心,设计研发工作室3个,为了加强公司的技术创新实力,丰富产品种类,强化市场占有率,公司致力于裘皮硝染裘皮服装服饰产品的,增强公司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会提高公司在国内同行业乃至全球范围内的知名度,促进公司产品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 公司在未来三到五年,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大力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与运用,掌握行业领先技术,增强行业竞争力,抢占行业制高点,做强、做大行业,成为具有技术领先和核心竞争优势的科创新企业。
二、大力发展自主品牌与裘皮服装供应链系统
积极探索创新,大力推进高新技术研发与自主品牌建设,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创建国际先进经营模式。公司自主品牌“怡嘉琦”以“奢华、典雅、独特、时尚”为主题,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和“中国真皮标志”等荣誉称号。在大力发展自主品牌的同时不断推荐和国内一线时装品牌的合作,不断完善裘皮服装供应链系统。 华斯产品定位高端,主力与国内外一、二线品牌成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致力于打造裘皮服装供应链系统。无论从设计研发还是加工生产都与品牌公司密切配合,用高端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同每一位合作伙伴携手同行,共赢发展。
三、创新搭建行业服务平台—引领行业发展
为推动传统裘皮产业转型升级,华斯为整个行业的前、中、后产业链条搭建综合的服务平台,带领整个裘皮行业积极的向前发展。
(一)国外水貂良种繁育平台—带动源头养殖业的发展
为改善中国水貂品种,帮助国内养殖户引进国际优良水貂品种,公司收购丹麦8家种貂农场,作为优良育种基地,建立国外水貂良种繁育平台,整合丹麦1700家养殖厂,为国内养殖
企业和养殖户引进最优质貂种资源。 (二)建立国内最大的毛皮原料交易平台—带动中间环节原材料交易的发展,最终实现毛皮拍卖交易模式
华斯投资建设了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的中国肃宁国际毛皮交易中心。为毛皮从业者提供熟皮原材料交易平台。另外公司正在规划裘皮产业孵化中心项目,打造生皮干板交易的平台。生皮和熟皮两个交易平台的相互配合,加之与国际毛皮拍卖行的合作,从而建立国内的毛皮拍卖行。
(三)华斯裘皮小镇的建设—打造综合的行业服务平台
四、打造电商基地平台,培养网络红人。
华斯电商基地以华斯国际裘皮城为平台,打造四季服装全品类直播电商基地,为整个肃宁县搭建直播电商服务平台。是集场地、货品、网红为一体的直播、短视频平台。一方面为供货商提供优质的陈列展厅、直播环境、仓储物流、技术研发、人才培训等多层面的公共基础设施保障和服务,并不断嫁接更多的网红主播资源。另一方面为入驻基地的网红主播、电商达人提供品类齐全、有竞争力的产品,以及完美的服务体验和流量支持。供应链和网红相辅相成,线上线下高度融合,为供应商拓宽销售渠道和品牌的推广,将货品和渠道全方位的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促使传统的销售模式转型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营效益,使供货商和网红主播双方都受益。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之盖章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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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签字):
贺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