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8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与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继生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62),《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
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63)。
3、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200万台外转子风机、300万台ECM电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4)。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