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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股份: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6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3、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4、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微光股份股票代码00280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胡雅琴王楠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兴中路365号浙江省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兴中路365号
电话0571-86240688 / 0571-862588690571-86240688
电子信箱service31@wgmotor.comservice37@wgmotor.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59,302,500.26381,505,402.06-5.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6,185,906.4478,209,689.1222.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77,229,463.1565,297,738.6918.2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9,212,016.9475,960,257.59-35.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20.6624.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20.6624.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09%8.60%0.4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299,214,342.581,229,511,273.565.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076,467,237.481,015,175,788.106.0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1,73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何平境内自然人39.38%46,368,00034,776,000
邵国新境内自然人25.31%29,808,00022,356,000
杭州微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4.69%5,520,0000
张为民境内自然人2.81%3,312,0000
胡雅琴境内自然人1.41%1,656,0001,242,000
何思昀境内自然人1.41%1,656,0001,242,000
游俊境内自然人0.67%790,8680
陈志荣境内自然人0.31%360,2000
杨春玲境内自然人0.25%299,8000
邹海元境内自然人0.23%269,2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控股股东何平和自然人股东胡雅琴为夫妻关系,自然人股东何思昀为何平和胡雅琴之女,上述三大股东存在一致行动的可能性。第二大股东邵国新和第四大股东张为民为夫妻关系,上述两大股东存在一致行动的可能性。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2020年上半年,宏观经济复杂多变,新冠肺炎疫情带来新的挑战,公司上下团结一心,坚定发展信心,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目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积极开展“快研发、抢订单、强管理、降成本、提质量、增效益”工作,实现了健康发展。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930.25万元,同比下降5.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18.59万元,同比增长22.98%。

(1)报告期公司秉持“创新微光,驱动未来”使命,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升研发团队能力和素质,加快新产品开发和产业化进程,公司级新产品立项19项,EC137外转子风机、ECMs7112电机、WB180伺服电机等实现了产业化。报告期内,授权专利11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外观专利1项,伺服电机(0.6kW-7.5kW)通过能效备案,达到1级能效,ECMs系列产品通过UL、CE、CCC等认证。

(2)加大国内市场开发力度,克难攻坚拓市场,报告期国内营业收入19,645.42万元,同比增长5.25%,国外营业收入16,284.83万元,同比下降16.42%。加大新产品市场开发力度,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伺服电机、ECM电机销售实现高增长,伺服电机实现销售1,827.06万元,同比增长148.31%,ECM电机实现销售4,935.26万元,同比增长20.45%。

(3)报告期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089.07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149.62万元,结余3,845.68万元,募投项目实现效益2,999.41万元,达成率79.94%。

(4)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祥和实现营业收入1,509.13万元,同比下降53.07%,实现净利润8.11万元,扭亏为盈。

(5)报告期公司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评比“月度之星”,强化管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增强应变能力,对照年度目标、三年规划,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动企业稳走向上向好。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 五、3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何平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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