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上午12:00。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东海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临2020-029)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