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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药业: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6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3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新光药业股票代码30051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蒋源洋裘大可
办公地址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环城西路25号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环城西路25号
电话057583292898057583292898
电子信箱xgpharma@163.comxgpharma@126.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28,431,943.52137,382,400.23-6.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6,020,947.9543,196,972.526.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41,247,444.6440,796,570.121.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7,411,555.8443,872,701.928.0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90.277.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90.277.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67%5.63%0.0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828,918,710.22861,130,616.44-3.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774,154,561.02799,710,212.70-3.2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6,02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王岳钧境内自然人38.25%61,200,00045,900,000
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7.61%44,169,542
夏元丰境内自然人0.49%780,100
金满武境内自然人0.40%635,000
罗志逵境内自然人0.22%355,000
#刘斌境内自然人0.20%326,920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境外法人0.20%326,019
达孜县欣新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20%313,700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汯价值成长1期私募投资基金其他0.18%293,009
#叶承全境内自然人0.18%282,10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股东王岳钧与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2.股东罗志逵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于2018年8月24日换届离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1.公司股东刘斌通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26,920 股。2.公司股东叶承全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4,900股外,还通过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17,204股,实际合计持有282,104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面对医药行业政策环境变化和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公司坚持既定发展战略,稳扎稳打,积极应对行业政策发展环境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中心,以创新拓未来,扎实推进主营业务的优化与整合,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843.1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51%,本报告期内,公司主导产品黄芪生脉饮、西洋参口服液、伸筋丹胶囊营业收入同比分别下降8.49%、0.49%、2.5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5,756.9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9.01%。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1,386.01万元、管理费用788.78万元、财务费用-666.23万元,三项费用较上年合计减少62.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41%,基本与上年持平。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53.89万元,增长8.07%。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02.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4%。

1、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及贡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导产品为黄芪生脉饮、伸筋丹胶囊和西洋参口服液。其中,黄芪生脉饮收入占比

74.40%;伸筋丹胶囊占比9.88%;西洋参口服液占比12.76%。公司综合毛利率为55.23%。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努力加大其他产品的市场培育力度,销售收入占比较上年增长13.21%。

2、整合生产资源,积极复工复产,切实保障市场供应

报告期内,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生产销售、物流配送等受到一定的影响。为了积极应对风险,公司在确保员工安全、健康的前提下,积极做好疫情期间的防疫抗疫、恢复生产工作,确保产品稳定、及时供应。同时,公司通过整合现有生产资源,科学编制生产计划、充分挖掘生产潜能,全面提升生产效率,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保证了主导产品的市场供应。

3、抓住发展契机,调整营销策略,优化营销体系

报告期内,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季度全国各地实施人员居家隔离措施,使得各类经济活动陷入停滞,产品销售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但中医药在此次抗疫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医疗人员及公众的充分认可,重新彰显了中医药的独特价值。公司牢牢把握中医药发展新的契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和消费习惯的改变,在疫情缓解后,公司及时调整营销策略,优化整合营销体系,进一步加强终端市场培育,加大市场维护力度,做好客户的维护与管理,积极开展线下线上营销渠道建设,提升学术推广力度,充分发挥主导产品在老龄化社会中对中老年人群的心血管疾病、颈椎病、肩周炎等以及健康保健等领域的治疗优势,做好慢病管理用药的推广教育;同时,积极培育潜力产品市场。报告期内,公司主导产品销售在不利的市场环境下保持了稳定,其他产品销售增长13.21%。

4、重视产品研发,强化工艺革新和技术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为498.0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88%。

公司坚持以“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生产一代”的产品开发策略,重点围绕现有产品进行二次开发,致力于生产工艺的优化改进和质量标准的提升研究,同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进行产品储备和技术储备,并适时的进行储备转化。1、报告期内,公司与浙江工业大学药学院等科研单位合作,继续开展黄芪生脉系列产品药效物质基础及质量标准提升研究,明确产品的有效物质,综合评价药效作用,并通过提升质量标准,更有效的控制产品质量,深入挖掘临床价值,不断加宽加深“护城河”保护,提供强有力的临床学术支持。2、报告期内,公司注重专利技术的自主研发,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一种黄芪生脉饮在制备肺

动脉高压药物中的应用》等2个专利的申报;3、积极推进绍兴市中药“五个一”工程——“黄芪的质量对比研究及标准化种植”项目的开展,通过标准化种植,确保相关产品质量的稳定性;4、继续开展储备产品转化工作,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对前期储备的多年未生产的产品开展恢复生产备案工作,采用先进制药技术和设备对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进行优化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全国独家品种“黄芪生脉颗粒”通过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的复产审评验收备案,已正式投放市场销售;同时,对清热解毒口服液、抗骨增生片等市场潜力产品进行复产工艺验证。5、开展质量标准提升研究,报告期内,公司独家品种黄芪生脉颗粒及增液颗粒已被录入《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基于多糖标志物黄芪生脉饮新质量标准的建立及其在过程控制中的应用研究》项目已完成申报。

5、积极回馈投资者,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规范运作,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2019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交流会等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同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遵循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着力塑造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6、优化公司治理,推动卓越绩效管理,打造高效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不断加强法人治理,进一步规范管理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时更新完善公司治理内控制度。

在公司内部建设方面,公司继续强力持续推进企业卓越绩效管理,推进以顾客为导向、追求卓越的经营理念,打造高效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通过薪酬体系建设、绩效考核、员工培训等方式,增强战略执行力,改善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公司进行管理改进和创新,持续提高公司的整体绩效和管理能力,有效提升了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情况如下: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预收款项189,503.35-189,503.35
合同负债189,503.35189,503.35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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