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货币资金对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钢铁”)进行增资,并获得广西钢铁新增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就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进行以下说明:
2020年8月15日,公司首次公开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披露前20个交易日期间上市公司(601003.SH)股价涨跌幅情况、同期上证综指(000001.SH)及Wind钢铁指数(882417.WI)涨跌幅情况如下:
日期 | 公司(601003.SH) 收盘价 | 上证综指(000001.SH)收盘 | Wind钢铁指数(882417.WI)收盘 |
披露前第21个交易日 (2020年7月17日) | 4.76 | 3214.13 | 1974.94 |
披露前第1个交易日 (2020年8月14日) | 4.84 | 3360.10 | 2055.52 |
涨跌幅 | 1.68% | 4.54% | 4.08%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 -2.86%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 -2.40% |
公司股价在上述期间内上涨1.68%,剔除同期上证综指和Wind钢铁指数变动的影响,波动幅度分别为-2.86%和-2.40%,公司股价在首次公开披露本次交易信息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累计涨跌幅相关标准。
在分别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票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未超过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