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下午13:3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8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应参会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殿志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修改后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