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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6
证券代码:600750证券简称:江中药业公告编号:2020-022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不会对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 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润银行”)未发生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均同意并通过此项议案。

2、为增加银企合作的广度,增加整体财务弹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珠海华润银行开展业务合作,合作内容为以本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业务,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3、上述事项拟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批准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可根据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开展相关业务。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鉴于珠海华润银行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6、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之间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为珠海华润银行,其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号;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晓勇;注册资本:人民币 6,042,687,183 元;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金融业务。珠海华润银行是于 1996 年 12 月 23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珠海市十一家城市信用合作社改制设立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时名称为珠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 4 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华润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重组成为其控股股东;2011年 4月,珠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年末,珠海华润银行拥有1 家总行、8 家分行、82家支行及控股 2 家村镇银行。现有法人股东 11名、自然人股东 122 名,持股比例占 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华润股份有限公司4,246,800,00070.28%
珠海市海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42,333,27613.94%
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28,014,9547.08%
深圳市深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04,850,0006.70%

2019 年,珠海华润银行实现净利润 17.50 亿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珠海华润银行净资产为 157.81亿元,资产总额为 2016.76亿元,负债总额为 1858.95亿元;资本充足率 13.6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1.08%;不良贷款率1.84%;拨备覆盖率达

201.90%,各项经营指标保持稳健增长。(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珠海华润银行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三、关联交易标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本公司拟在珠海华润银行开展资金存款业务,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2 年内有效。该事项拟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批准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前,公司可根据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开展相关业务。

1、业务范围

日常银行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业务(期限不高于 3 年期)。

2、定价原则

存款利率不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

3、年度规模

在珠海华润银行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

四、风险控制

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在上述金融业务领域开展合作,其中资金存款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方面。为控制风险和资金的安全,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管理的要求明确资金管理与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和审批流程;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严格审核,建立台账和跟踪机制,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475,919469,050
负债总额83,48465,057
资产净额392,436403,994
净利润47,94427,896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64,11869,055

(二)珠海华润银行是一家依法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状况良好,不良贷款率低,公司资金安全有保障。本次与珠海华润银行的业务合作,有助于增加银企合作的广度,增加整体财务弹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业务合作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均同意并通过此项议案。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关联交易事项,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珠海华润银行作为一家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的业务合作,有助于增加银企合作的广度,增加整体财务弹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的业务合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本次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通过了解珠海华润银行的基本情况和财务报表,未发现珠海华润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和重大风险。公司应严格按照内控管理的要求,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严格审核,建立台账和跟踪机制,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中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江中药业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江中药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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