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应到监事4人,出席监事4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决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陈飞翔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6日
附:陈飞翔个人简历
陈飞翔,男,1971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遂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现任中国工商银行德阳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