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惠泉啤酒关于增加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6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0-014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影响:交易的目的是充分利用资源,有效地降低本公司的采购和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此交易符合市场原则,公平公允,有利于本公司利益。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刘翔宇、肖国锋、孙宝明、茹晓明进行了回避,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预计2020年度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与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780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与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燕京啤酒原料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本次增加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450万元人民币。

本次调增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由不超过478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不超过5230万元人民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以上议案回避表决。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交易公平公正。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和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和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关联委员肖国锋进行了回避。

(二)增加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关联方原2020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本次增加预计金额调增后的2020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购买商品麦芽原料内蒙古燕京啤酒原料有限公司380.00450.00830.00333.22

二、关联人介绍、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

1.公司概况法人名称:内蒙古燕京啤酒原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海峰注册资本:23,200万元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西露天街道办事处主要经营业务:大麦芽、小麦芽、玉米芽啤酒原料的生产、销售;农作物种植;农业技术咨询服务;蒸汽出售。

2.关联关系截止2020年6月30日的关联关系图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该企业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本公司向内蒙古燕京啤酒原料有限公司采购麦芽原料:

根据本公司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本公司与该公司进行用于生产啤酒的麦芽原料的采购交易,本次调增后,2020年度交易总金额预计为830万元。交易的价格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具体根据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执行。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上述交易能够降低采购成本,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预计将持续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交易的目的是充分利用资源,有效地降低本公司的采购和运营成本;此交易不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上述交易符合市场原则,公平公允,有利于本公司利益。

4、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3、经签字确认的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