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9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华宏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64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朱大勇 | 周晨磊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 1118 号 |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 1118 号 | ||
电话 | 0510-80629685 | 0510-80629685 | ||
电子信箱 | hhkj@hhyyjx.com | hhkj@hhyyjx.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192,150,381.81 | 1,130,237,132.67 | 5.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5,343,846.27 | 105,721,481.78 | -28.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5,106,773.16 | 95,949,260.88 | -32.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3,465,891.90 | 33,888,220.51 | 146.3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13 | 0.2284 | -33.7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13 | 0.2284 | -33.7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4% | 5.66% | -2.5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642,989,278.07 | 2,543,598,458.02 | 43.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812,935,788.37 | 1,954,726,059.12 | 43.90%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8,47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0.51% | 229,988,717 | 质押 | 129,684,451 | ||||
周经成 | 境内自然人 | 7.04% | 39,979,720 | 29,984,790 | 质押 | 7,500,000 | |||
胡士勇 | 境内自然人 | 3.55% | 20,168,460 | 15,126,345 | |||||
周世杰 | 境内自然人 | 2.39% | 13,552,447 | 10,164,335 | |||||
刘卫华 | 境内自然人 | 2.03% | 11,545,993 | 11,545,993 | |||||
余学红 | 境内自然人 | 1.85% | 10,512,972 | 10,512,972 | |||||
夏禹谟 | 境内自然人 | 1.57% | 8,887,599 | 8,887,599 | |||||
胡品龙 | 境内自然人 | 1.37% | 7,757,100 | 5,817,825 | |||||
胡士法 | 境内自然人 | 1.37% | 7,757,100 | ||||||
胡士清 | 境内自然人 | 1.37% | 7,757,100 | 7,757,1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胡士勇、胡士清、胡士法、胡士勤四兄弟;周经成、周世杰、南通苏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900万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贸易摩擦加剧;同时,受到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外经济社会运行陷入停滞,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全国上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公司董事会带领全体员工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一手牢抓疫情防控不松懈,一手抢抓复工复产,通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产品质量、严把内部运营成本、提升售后服务水平等手段,抢抓市场机遇,确保了公司运营持续、稳定。上半年,虽然公司国内、国外业务因疫情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全面的复工复产使得各项经济指标逐月好转,公司第二季度经营工作稳步恢复。
1、再生资源板块
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导致上游原材料供应不及时、物流运输不畅,下游用钢行业大都处于停产、停工状态,基建建设工程也暂停施工或延期开工,行业出现需求下滑、库存偏高、企业效益大幅减少的情况。进入二季度,随着国内疫情逐渐得到控制,国家宏观调控力度逐渐加大,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复苏态势持续向好。下游用钢行业有序组织复产复工,重大基建项目加快开工,制造业供需两端持续回暖,消费、投资持续改善,钢材消费量增加,带动了公司业务稳步回升。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3月24日,本次交易涉及购买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期合并了鑫泰科技2020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2020年4-6月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鑫泰科技主要业务为稀土废料综合利用,进入二季度后,鑫泰科技生产经营恢复正常,业务稳定,公司正按全年的生产经营指标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2、电梯部件板块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季度电梯整梯市场产销下滑,公司电梯部件业务受到一定程度影响。随着二季度国内疫情得到全面控制,经济稳步恢复,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回暖,加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政策红利,带动了电梯整梯行业的发展,公司电梯部件业务稳定向好。围绕“健康梯”概念,威尔曼适时地研发并推出了手势识别呼梯、人脸识别呼梯、抗菌按钮等更多智能化、便捷化的产品,以满足当下市场需求;威尔曼控股子公司苏州尼隆制定了5年发展规划,未来计划在产品研发、产能升级、流程管理、人才引进、检测能力等方面加大投入,并与国内外一线知名品牌展开深入和广泛合作,通过5年的发展,成为电梯行业知名安全部件品牌。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19,215.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34.3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73%;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8,346.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6.30%。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确认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收入确认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完成。鑫泰科技于2020年3月24日,完成资产过户和工商变更登记,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