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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亿实业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6

公司代码:601002 公司简称:晋亿实业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晋亿实业60100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俞杰张忠娟
电话0573-841850420573-84098888-630
办公地址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
电子信箱yj@gem-year.netzzj@gem-year.net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4,844,364,789.024,234,221,183.3414.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471,963,337.532,715,909,026.3927.84
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7,599,757.87182,991,367.8924.38
营业收入1,011,185,581.211,645,668,466.86-38.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198,829.7981,671,131.38-33.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092,076.2778,011,285.27-55.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23.12减少1.30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40.103-37.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40.103-37.86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7,81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CHIN CHAMP ENTERPRISE CO., LTD.境外法人39.11372,064,36744,309,160
晋正贸易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2140,000,00040,0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知2.0419,434,0000未知
晋正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8317,405,06017,405,060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知1.0510,000,00010,000,000未知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未知1.009,500,0003,000,000未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知0.848,000,0008,000,000未知
鹏华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增组合未知0.848,000,0008,000,000未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知0.545,140,0005,000,000未知
太平洋资管-招商银行-太平洋卓越港股量化优选产品未知0.464,400,0004,400,000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以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CHIN CHAMP ENTERPRISE CO., LTD.为本公司发起人股东。公司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公司大力发展高端紧固件业务,通过对生产和检测设备的技术改造,大力提升高端紧固件,利用现有的晋亿品牌效应,借助于系统、高效的管理理念,为客户提供设计、生产、销售、服务、物流等全方位支持,提供紧固件、工具及五金配套打包的一站式服务。在铁路扣件产品上,公司通过技术升级,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技术含量与附加值,做精做优核心产品,加强产品优化、品质提升,有效提升了公司在传统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再巩固现有市场的同时,积极参与重载铁路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等新市场。同时公司抓住后续铁路线路维护市场快速发展的趋势,不断研发产品工艺,优化产品结构,对已开通线路加强跟踪服务,确保线路维修产品的及时供给。公司持续推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5 号),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修改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决定修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修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会后事项并且履行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已顺利完成,资产及现金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 792,690,000.00 元,其中资产认购部分为308,571,100.00 元,募集现金 484,118,9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0,342,408.90 元(不含增值税),现金认购募集资金净额为473,776,491.10元。公司拟与顺丰投资开展合作,以全资子公司晋亿物流为平台,进行增资扩股,拓展紧固件的后市场业务,共同打造紧固件的供应链物流服务平台,可以充分利用顺丰在仓储网络资源、供应链管理能力以及物流科技的优势,进一步发挥晋亿实业在紧固件产品方面的品牌优势,通过共同打造高效、高质、低价的工业品服务网络,将晋亿物流发展为国内领先的工业品服务企业。本次增资扩股相关事项正在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减(%)
紧固件809,011,102.64624,889,151.6322.76-38.12-34.92-3.81
精线127,051,469.92117,676,709.547.38-45.29-46.291.71
自动仓储设备3,060,777.502,422,497.0720.85-25.29-21.69-3.63
运输服务846,734.91718,244.3215.17105.37106.21-0.35
五金工具4,403,371.273,967,884.329.89-71.98-67.66-12.03
合计944,373,456.23749,674,486.8920.62-39.46-37.26-2.78

(二)主营业务收入分行业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紧固件行业936,062,572.55742,565,861.1820.67-39.21-37.03-2.74
自动仓储设备制造行业3,060,777.502,422,497.0720.85-25.29-21.69-3.63
运输业846,734.91718,244.3215.17105.37106.21-0.35
五金工具行业4,403,371.273,967,884.329.89-71.98-67.66-12.03
合计944,373,456.23749,674,486.8920.62-39.46-37.26-2.78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0年7月1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发布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0-051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变更日期:2020年1月1日。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

本次执行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

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收入准则对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3、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蔡永龙2020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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