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6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美亚光电 | 股票代码 | 00269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程晓宏 | 李海东 | ||
办公地址 | 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668号 | 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668号 | ||
电话 | 0551-65305898 | 0551-65305898 | ||
电子信箱 | mygd@chinameyer.com | mygd@chinameyer.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515,729,469.85 | 587,759,687.84 | -12.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7,417,741.84 | 206,733,997.77 | -28.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22,989,425.80 | 176,246,952.19 | -30.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997,478.60 | 91,099,488.87 | -94.5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81 | 0.3058 | -28.6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81 | 0.3058 | -28.6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23% | 8.86% | -2.6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373,225,474.77 | 2,768,971,041.00 | -14.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91,938,519.84 | 2,383,518,284.46 | -16.43%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5,03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田明 | 境内自然人 | 61.45% | 415,433,000 | 311,574,75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5.33% | 36,058,303 | 0 | ||||
郝先进 | 境内自然人 | 3.49% | 23,581,180 | 17,685,885 | ||||
沈海斌 | 境内自然人 | 2.93% | 19,773,000 | 14,829,750 |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8% | 14,058,712 | 0 | ||||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建设银行-国泰君安君得鑫两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7% | 11,980,000 | 0 | ||||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光大银行-国泰君安君得明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8% | 10,010,000 | 0 | ||||
岑文德 | 境内自然人 | 1.37% | 9,270,000 | 0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一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3% | 6,944,069 | 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5% | 6,396,085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的蔓延对全球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世界各主要经济体陷入衰退;中国经济二季度率先复苏,但疫情的反复以及全球经济萎缩使得国内经济发展前景不确定性变大。面对严峻的形势,公司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创新发展,努力降低疫情的负面冲击,保持了经营发展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1)开拓进取,坚定推进中长期发展战略
公司充分发挥发展战略的方向指引作用,并根据发展阶段适时调整战略内容。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以及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进一步优化了中长期发展战略。新的中长期发展战略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聚焦三大板块,做深做透产线,做强做大产业。深度聚焦农产品检测、工业检测、医疗影像三大领域,通过技术创新、生产工艺的改进以及销售策略的积极调整,进一步提升主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2)围绕工作质量,做好标准化、模块化、智能化、数字化。在研发、生产、销售、管理等领域实现流程规范、管理高效、信息智能,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3)完善规则,固化流程,健全监督机制。做到责权分明,管理有序,监督有效,通过有效地推进中长期发展战略,公司继续保持持续稳定发展态势。
(2)防控疫情,积极推进复工复产
自从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推进复工复产。在疫情防控举措方面,公司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规定》,通过加强员工健康监测(主动测温、健康上报、居家隔离等)、工作场所防控(进出管理、错位错峰就餐、通风消毒等)等措施,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至今未出现一例感染病例。在复工复产方面,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率先复工,通过对内加强组织管理、对外加强与客户和供应商的沟通,公司逐步恢复生产经营秩序,最大限度减少了疫情的负面冲击。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
报告期内,新冠疫情对经营业绩产生了一定冲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5,729,469.85元,同比下降12.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417,741.84元,同比下降28.69%。公司第二季度生产经营恢复良好,色选机业务及出口业务逐步恢复增长态势;高端医疗影像业务受新冠疫情反复的影响,恢复速度较慢。国内口腔行业已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公司将继续牢牢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向市场提供优质的国产高端口腔医疗影像设备,并积极布局数字化口腔整体解决方案,为国内口腔行业的进一步发展贡献力量。
(3)创新驱动,稳步推进市场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产品创新、丰富营销方式,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
1)持续高质量产品创新。公司高度关注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建立了以研发、生产、销售等多部门参与的实时沟通机
制和技术创新机制,以保持创新敏感度。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诸多新产品、新方案,如农产品检测领域的“2020款臻系列尊享版人工智能色选机”、高端医疗影像领域的“美亚数字化口腔系统解决方案2.0”、工业检测领域的“XM系列X光异物检测机”等。
2)开辟直播营销新渠道。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在线下活动无法开展的情况下,公司举办了多场网络直播,主题涵盖新品发布、产品团购、学术分享等,实现了更低的营销成本、更快的营销覆盖和更有效的营销反馈。
3)加强无接触售后服务。疫情期间,公司充分发挥了产品的人工智能特色,通过远程操控、远程调试、智慧备份、智慧体检、料仓跟踪等功能,减少非必要的人人接触和面面沟通,实现了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助力企业用户高效有序复工复产。
报告期内,公司三维数字化口腔CBCT获得国际知名认证机构TüV SüD颁发的医疗器械CE认证,正式取得进入欧盟市场的准入证,公司高端医疗影像产品的国际市场拓展取得积极进展。
(4)勇担责任,发展共享,建设绿色美亚
“绿色美亚”是公司近年来提出的对社会、行业、客户、员工的臻心承诺,一直以来,公司都在以实际行动践行着“绿色美亚”的内涵。
1)责任源于使命,未来始于担当。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分别捐赠200万元,共计400万元人民币,全力驰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及慰问前往武汉及省内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
2)加大现金分红力度,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公司多年来始终坚持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回报力度,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5.408亿元。上市以来,公司累计现金分红近20亿元,实现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的和谐统一。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17年07月0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01月01日起执行。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