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1-6月份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