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峰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监事逐项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 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要求,我们作为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对变更会计准则的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