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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5

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0-061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光水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2020 年半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文件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对2020年期初留存收益的重大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未来经营业绩均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年产50万套欧IV及以上低排放发动机电子节气门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在调试验收过程中发现项目生产节拍未能满足原定计划标准,以及考虑国家新排

放标准的逐步落地实施,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公司已对该项目原定购置设备的规格及标准做出相应调整,进一步提升工艺水平,并将根据项目的需要适当购置部分效率更高的配件,公司考虑前期节气门项目实施地点变更,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后期设备调试、验收时间等因素,基于严谨的判断,现拟将节气门项目实施进度作出调整,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本次对募投项目“年产50万套欧IV及以上低排放发动机电子节气门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该项目前期实施主体和地点变更、目前实际实施进度情况及近年来汽车配件市场发展变化状况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该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用途及资金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将针对目前节气门生产线生产节拍未达到预定标准的情况,经充分沟通讨论后,决定对原定设备的规格和标准及工艺进行调整并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购置部分配件,预计与无锡市大金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金谊科技”)签订合作合同涉及交易金额400万元(含税)。

公司于2018年4月,就节气门生产线设备采购通过参照市场价格及价格比对等方式,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大金谊科技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2018年6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对大金谊科技进行投资入股,股权占比30%;2019年4月,前述节气门生产线设备进厂进行安装调试,因此,公司对该

笔交易补充确认关联交易1100万(含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保障节气门生产线的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而发生,属于公司从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自愿、公平的市场原则,按照合理、公平、公正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南京证券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分别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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