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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泰控股: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5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84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审计团队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已连续2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公司拟聘任四川华信负责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确认,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四川华信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 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合伙制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历史沿革:成立于1988年6月,1998年1月改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1月转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51010003)、《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编号:5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证书编号:0418500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未加入国际会计网络。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自1996年取得证券、期货审计资格以来,四川华信一直为证券市场及财务领域提供服务。

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0.8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43人,注册会计师265人,从业人员56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56人。

2020年为公司提供年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介绍: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秦茂,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超过20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聂小兵,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7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负责人:廖群,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超过20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目前在事务所承担质量控制及复核工作,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业务信息

四川华信2019年度收入总额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4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1.09亿元)。2019年度审计客户共2484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1家,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于制造业(23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家)、建筑业(1家)、金融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平均资产额118.31亿元,四川华信具有公

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四川华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均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受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3次,已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了整改。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秦茂于2019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证监局[2019]52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秦茂符合独立性要求;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聂小兵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四川华信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四川华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四川华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3、 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鉴于四川华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四川华信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四川华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四川华信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四川华信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四川华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续聘四川华信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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