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八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0年半年报(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请详见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八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二)审议及批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和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八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