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6 证券简称: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0-084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新文化 | 股票代码 | 30033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津津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北区238室 | |||
电话 | 021-65871976 | |||
电子信箱 | xinwenhua@ncmedia.com.cn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213,802,770.30 | 272,661,999.54 | -21.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7,777,785.33 | 51,731,814.03 | -289.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100,862,109.77 | 36,818,387.58 | -373.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3,318,335.06 | 10,789,860.27 | -594.1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13 | 0.0642 | -288.9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13 | 0.0642 | -288.9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93% | 1.72% | 下降6.65个百分点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393,378,924.76 | 3,256,479,044.52 | 4.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20,241,495.07 | 2,025,282,620.81 | -5.19%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43,67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拾分自然(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89% | 55,555,555 | |||||
上海银久广告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70% | 45,939,673 | 36,751,723 | 质押 | 45,000,000 | ||
冻结 | 45,939,673 | |||||||
上海渠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47% | 44,068,295 | 质押 | 21,323,529 | |||
杨震华 | 境内自然人 | 5.02% | 40,500,000 | 30,375,000 | 质押 | 29,800,000 | ||
陈颖翱 | 境内自然人 | 5.00% | 40,313,000 | |||||
盛文蕾 | 境内自然人 | 2.79% | 22,500,000 | |||||
南山集团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9% | 22,50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经济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9% | 6,334,714 |
陈能依 | 境内自然人 | 0.77% | 6,228,600 | |||
上海双创金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4% | 5,20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杨震华先生现任上海渠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16文化01 | 112424 | 2016年08月05日 | 2021年08月04日 | 48,839.54 | 8.00%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43.17% | 37.40% | 5.77%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2.03 | 3.03 | -167.00%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电视剧、电影等内容产品的投资、制作、发行及衍生业务以及基于户外LED大屏幕资源所拓展的线上线下媒体运营、媒体资源开发和广告发布业务。公司内容业务在产业链中立足于精品内容的生产,盈利模式以投资、制作、发行业务为切入点获得收益,广告业务在产业链立足于广告策划、代理、投放环节,盈利模式以为品牌提供全案策划及线上线下互动的广告投放服务为收入;同时以股权投资整合上下游资源,获得财务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21,380.2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59%;营业利润-10,014.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6.55%;利润总额为-9,958.8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6.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77.7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89.01%。收入及营业利润下降的原因是受疫情影响,LED屏幕广告投放收入下降,公司为了保持已有阵地资源,报告期内依旧照常支付LED大屏成本。同时,影视业务主要为库存剧的再发行,新项目尚在开发阶段,报告期内未达到确认收入的条件。
(1)部分影视项目将于下半年播出
受疫情影响,影视行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无可避免受到冲击,公司原定于春节期间在院线上映的电影《肥龙过江》也改为在爱奇艺和腾讯视频双平台网络播出,电影《美人鱼2》尚等待排映。
电视剧方面,《亮剑之雷霆战将》、《亲爱的设计师》预计将于下半年在主流视频平台播出,《天河传(原名:仙剑奇侠传4)》已经和爱奇艺签订合作协议,预计将于2020年开拍。电视剧《美人鱼》《西游降魔》受剧本优化、演员档期、成本变动等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与爱奇艺终止原合作意向,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两部影视项目的开发策略,以兼顾社会和经济效益为原则,重新调整项目进度和预算,并积极推进与其他视频网站、播出平台的合作意向。
(2)调整广告业务经营模式,扩大广告业务产品维度
户外广告业务方面,疫情使消费需求降低,外出人群减少,商场、出租、机场等户外场所的广告投放价值下降,广告主缩减投放预算,本应在年后展开营销的品牌和企业,由于复工时间推迟、生产生活受限等因素,品牌项目搁置延期,广告营销合作受到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对LED户外大屏广告业务升级,整合了公司旗下郁金香及达可斯两个品牌之间的业务,加强其与内容板块业务的协同。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与京东等互联网企业合作,整合线上及线下广告资源,使得客户可选择的广告投放方案更加精准化和多元化,帮助客户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精准传播的投放目的。通过公司内外部资源整合,新增互联网广告,MCN直播带货等营销形式,增强公司广告业务板块与影视内容板块的协同,提升业务的运营管理效率。
(3)构建“内容宣发生态圈”,实现“大文娱宣发”影响力
公司在全国90多个城市拥有200多块LED户外大屏媒体宣发阵地,并长期沉淀了大型影视、演艺、活动等优质资源。公司通过旗下LED户外大屏媒体宣发渠道形成了具有市场规模的内容宣发阵地,不仅是广告投放及影视作品等文化项目的宣发重要平台,同时,也可为国内知名的大型会展、活动、赛事等一线品牌项目提供独家招商业务,通过广告投放及大数据赋能提高影视作品的影响力,延伸影视作品的营销发行链条,进一步优化影视产业的宣发模式,推动业务的转型升级。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自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最新会计准则。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目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预收账款 | 89,204,117.64元 | 80,696,043.86元 | ||
合同负债 | 89,204,117.64元 | 80,696,043.86元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震华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