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明阳电路: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5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0-077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明阳电路股票代码30073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蔡林生周宇英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环路32号B栋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环路32号B栋
电话0755-272436370755-27243637
电子信箱linshengcai@sunshinepcb.comyuyingzhou@sunshinepcb.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631,367,783.72554,598,119.5513.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3,053,844.6366,626,704.0224.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66,274,063.4743,069,658.3653.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4,676,874.5886,029,869.39-13.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00.24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00.24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13%5.22%0.9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955,642,337.541,803,354,340.138.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347,696,177.591,323,347,854.121.8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6,25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润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9.49%166,168,800166,168,800质押32,387,500
深圳盛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5.06%14,123,97314,123,973
深圳圣盈高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65%12,993,75012,993,750
孙文兵境内自然人2.54%7,087,5007,087,500
深圳利运得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55%4,324,3204,324,320
深圳健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82%2,301,6572,301,657
东莞市瀚森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58%1,613,1040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境外法人0.35%983,6040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汯价值成长1期私募投资基金其他0.34%936,11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22%623,025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润玺投资、深圳盛健、深圳健玺、利运得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佩珂持有公司股东润玺投资100%股权,并担任深圳盛健和深圳健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张佩珂分别持有深圳盛健和深圳健玺27.85%、4.40%的份额。此外,张佩珂之岳母刘湘娥持有深圳盛健0.80%的份额。张佩珂之姐夫杨景林持有公司股东利运得100%的股权。 (2)孙文兵、圣盈高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孙文兵持有公司股东圣盈高100%的股权。 (3)除上述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在公司上述股东中,东莞市瀚森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达超、杨小亮、杨蕊、陈满新是融资融券投资者信用账户股东。 (1)公司股东东莞市瀚森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613,104股,实际合计持有1,613,104股。 (2)公司股东陈达超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22,205股,实际合计持有622,205股。 (3)公司股东杨小亮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90,000股,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3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620,000股。 (4)公司股东杨蕊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01,664股,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55,000股,实际合计持有556,664股。 (5)公司股东陈满新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48,533股,实际合计持有448,533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全球经济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国际贸易形势的不确定性增加,宏观经济存在下行的压力,面对上述不可抗力因素,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提升产品品质,优化产品结构,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业务有序推进,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稳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31,367,783.7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3,053,844.6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66%。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955,642,337.54元,较上年度末增加8.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347,696,177.59元,较上年度末增加1.84%。公司2020年上半年经营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着力丰富产品结构,抢占国际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围绕客户需求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动海外销售布局,积极开拓日韩市场,以海外销售子公司为依托,扩大销售辐射区域,在对海外客户的业务拓展、前期沟通、后期服务、技术支持等方面形成了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公司进一步加大国内市场的开发力度,拓展优质国内客户。公司关注新兴行业的发展,进一步着力布局5G、汽车电子、航空航天、新能源、智能电网、轨道交通、工业自动化、智能家居等需求增速较快的新领域。

(2)通过精益生产加强品质管控,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精益化生产管理,各部门不断完善各项业务流程,让业务活动程序化、制度化;公司努力提升准交率,通过工艺改良和加强生产过程管控来降低报废,提升品质。在推进精益管理同时逐渐引入智能化制造,积极推进流程优化与信息化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与管理水平。

(3)持续管理创新变革,提高组织活力与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打造流程型组织和敏捷性组织,提升公司的管理能力。为加速实现发展目标,公司灵活调整组织架构,打造以专业产品线为主轴的流程型组织,强化对质量与流程、信息化建设、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加速人才梯队建设,积极引进优秀人才,推动管理干部年轻化,匹配公司快速发展步伐。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核心骨干的积极性。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上。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6月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单位: 元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2020年6月30日
合并母公司
合同负债增加:2,598,428.05增加:238,624.64
预收款项减少:2,598,428.05减少:238,624.64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明阳芯蕊半导体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9日新设成立。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