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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5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0-08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6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8月10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由周明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对外报送2020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4,999.24万元,贷款具体期限以委托贷款合同为准,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委托贷款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0票;反对: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字[2020]020774 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0票;反对: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决定聘任陈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0票;反对:0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关于聘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周明杰先生提名,公司拟聘任杨志杰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周明杰先生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杨志杰先生,公司将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关于聘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0票;反对:0票。

备查文件:

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25日

附件:

(一)陈艳女士简历

陈艳,女,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重庆仪表材料研究所任职;2001年2月起在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销售秘书、销售部经理、销售支持部副总监、监事、人力资源部总监、总经理特别助理;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轮值总裁。陈艳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陈艳女士2020年7月24日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陈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艳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23242666转6496

传真:0755-26406711

邮政编码:518107

电子信箱地址:ok@haiyangwang.com

通信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

(二)杨志杰先生简历

杨志杰,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在湖北荆襄化工集团子弟中学、湖北荆襄化工集团物资公司任职;2001年6月起在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销售工程师、服务部经理、服务中心主任、网电事业部副总经理、网电事业部总经理、总经理特别助理、监事、照明工程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现任公司董

事兼轮值总裁。杨志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杨志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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