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红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