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宝扬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中信重工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登载于2020年8月2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中信重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