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7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名家汇 | 股票代码 | 30050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凌友娣 | 曾丽如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楼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楼 | ||
电话 | 0755-26067248 | 0755-26067248 | ||
电子信箱 | minkave@minkave.com | minkave@minkave.com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30,133,518.35 | 706,070,718.81 | -81.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0,401,532.56 | 195,471,707.56 | -136.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72,395,668.88 | 188,730,586.83 | -138.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53,885,681.08 | -101,156,238.26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57 | -119.3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57 | -119.3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1% | 9.97% | 减少13.58个百分点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839,660,724.69 | 4,073,628,639.21 | -5.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14,116,328.98 | 2,010,249,646.12 | -4.78%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9,54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程宗玉 | 境内自然人 | 34.15% | 223,670,096 | 167,752,572 | 质押 | 145,095,000 | |
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1.38% | 74,556,697 | 0 | |||
张经时 | 境内自然人 | 3.45% | 22,590,188 | 16,942,641 | |||
建信基金-兴业银行-建信华鑫信托慧智投资118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2.67% | 17,492,371 | 0 | |||
刘成林 | 境内自然人 | 1.77% | 11,621,230 | 0 | |||
徐建平 | 境内自然人 | 1.68% | 11,019,352 | 8,264,514 | |||
信达澳银基金-浙商银行-信达澳银源信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43% | 9,342,897 | 0 | |||
金鹰基金-浙商银行-金鹰穗通定增508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41% | 9,246,315 | 0 | |||
徐泽林 | 境内自然人 | 0.61% | 3,996,884 | 0 | |||
刘海林 | 境内自然人 | 0.48% | 3,120,061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与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徐泽林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461,040股,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535,844股,实际合计持有3,996,884股。 公司股东刘海林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977,970股,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142,091股,实际合计持有3,120,061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持贯彻“一核两翼”的发展战略,紧密年度围绕经营目标,大力开拓照明业务市场,积极布局智慧灯杆和文旅夜游产业,认真落实新业务落地、产品技术研发、品牌宣传等各项工作,为公司业务转型、提质增效添加动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13.3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1.57%,实现营业利润-7,550.9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40.15万元。上半年经营业绩和上年同比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为:1、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由于工程项目从前期规划、勘察、可行性研究到设计、施工,存在产业链上的延续性,受新冠肺炎影响,国家及各地政府均采取了延迟复工、对返工人群进行隔离等防疫措施,上游开工延迟。虽然目前各地已经积极复工,但照明工程施工行业受到滞后性的影响,一定时期内不利影响仍将持续。2、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影响,公司所处的照明工程施工行业与宏观经济发展周期有着较强的相关性,经济增速和宏观经济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行业的经营发展情况。因此,经济增速放缓、宏观经济波动都将影响本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时,行业政策调整及市场竞争加剧也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业务拓展带来一定不利影响。3、公司发展战略调整,公司坚持贯彻“一核两翼”的发展战略,积极布局文旅夜游和智慧灯杆产业,上述新业务的开拓致使相关费用有所增加,同时新业务的落地及业绩释放需要一定时间,故对公司短期内的业绩表现构成不利影响。2020年上半年,公司在新业务落地、市场开拓、技术研发、内部管理、品牌建设等方面主要完成的工作情况如下:
(1)新业务落地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布局智慧灯杆和文旅夜游产业:
①在智慧灯杆业务领域,《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多功能智能杆项目2020-2021年度施工单位预选招标》结果出炉,公司在近200家竞标单位中脱颖而出,成为10家中标单位之一。在战略合作方面,名匠智汇与中山管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深度战略合作协议,将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并计划在中山市范围内共同开展相关项目合作,共同开拓智慧灯杆市场。在校企合作方面,公司与深圳大学广东省城市空间信息工程重点实验室就双方共同成立“智慧城市新基建联合实验室”达成战略合作。与此同时,公司投资
设立了二级控股子公司名匠智汇(中山)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研发及生产模块化的智慧灯杆及相关部件,进一步加快了公司智慧灯杆产业布局,积极把握发展的战略性机遇和方向。
②在文旅夜游业务领域,公司加大投入,收购大话神游少数股东20%股权使其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时,为落实文旅夜游项目,大话神游拟与合作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推动公司与芜湖市人民政府签订的《芜湖市全域夜游文旅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智慧灯杆及文旅夜游业务板块已加速市场拓展,正进一步推进具体业务和项目落地中。
(2)市场开拓方面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拥有6家控股子公司、2家参股子公司及16家分公司,并建立了北方、华南、华东、西南四大运营中心,成立了全资子公司负责智慧灯杆及文旅夜游业务拓展,公司不断完善市场营销业务网络,进一步夯实了跨区域经营能力。
(3)技术研发方面
持续的技术创新是公司长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和重要保障。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在照明工程设计、施工及照明产品研发生产领域不断进行优化改进,在各领域原有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拓展与延伸,以适应不同建筑载体和照明环境的需要。在智慧灯杆业务板块,公司已自主研发了基于智慧城市建设的多功能智能杆管理平台,融合智能照明、智慧监控、智慧市政、智慧交通、信息发布、环境气象、公共WiFi、智能充电等多个板块,此外公司已有自主研发的边缘智能网关、智能电源与智能配电柜等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9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新增软件著作权2项。
(4)内部管理方面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战略目标,高度重视精英团队建设,组织各类业务技巧、专业技能、产品知识培训数十次。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引进优秀人才和优化激励制度,组织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汇编。加强业务流程管控,让每个潜在项目确保有人盯,有总结,有回顾,有结果,有问责。通过强化以业务为导向、以考核为手段、以信息化流程为工具的管理机制完善,重新梳理了公司组织架构,人员分工更加明确,提高了各职能部门响应效率,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夯实了基础。
(5)品牌建设方面
公司坚持“名匠慧聚、光智未来”的品牌理念,持续打造精品项目,积极推动品牌建设,参与多个行业内的项目评选及媒体推广活动。
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相关荣誉及奖项情况如下:
获奖时间 | 奖项或荣誉 | 评选机构 |
2020年1月 | 2019年标准研究编制“标准编制突出贡献奖” | 深圳市智慧杆产业促进会 |
2020年1月 | 第四届前海湾照明工程奖“年度十大影响品牌” | 深圳市照明与显示工程行业协会 |
2020年2月 | 2019广东省“岭南杯”装饰行业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金奖) |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 |
2020年2月 | 2019广东省“岭南杯”装饰行业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 |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 |
2020年2月 | 2019广东省“岭南杯”装饰行业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金奖) |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 |
2020年2月 | 2019广东省“岭南杯”优秀空间设计奖(金奖) |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 |
2020年2月 | 2019广东省“岭南杯”优秀空间设计奖 |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 |
2020年2月 | 2019广东省“岭南杯”优秀空间设计奖(金奖) |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 |
2020年2月 | 2019广东省“岭南杯”优秀空间设计奖 |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 |
2020年3月 | 2019年度“深圳照明建设奖二等奖” | 深圳市照明学会 |
2020年3月 | 2019年度“深圳照明设计奖优秀奖” | 深圳市照明学会 |
2020年3月 | 2019年度“深圳照明设计奖二等奖” | 深圳市照明学会 |
2020年8月 | 2019中国景观照明奖设计施工一体化优秀单位 |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 |
2020年8月 | 2019中国景观照明奖(施工)一等奖 |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 |
2020年8月 | 2019中国景观照明奖(设计)二等奖 |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 |
2020年8月 | 2019中国景观照明奖(设计)一等奖 |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 |
2020年8月 | 2019年度中国景观照明奖景观照明工程(路桥)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等奖 |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景观照明专业委员会 |
2020年8月 | 2019年度中国景观照明奖景观照明工程(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等奖 |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景观照明专业委员会 |
2020年8月 | 2019年度中国景观照明奖景观照明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优秀单位 |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景观照明专业委员会 |
(6)回报股东及社会责任
公司在保持稳健经营的基础上,积极回报股东,截至本半年报公告日,公司已完成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5,045,7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92.66万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7月9日实施完毕。面对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向慈善机构及相关单位捐赠款项及抗疫物资累计约人民币250万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影响本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公司预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2020年4月,名匠智汇投资成立名匠智汇(中山)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名匠智汇持股比例100%,中山名匠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②2020年1月,名家汇与安徽中飞智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安徽名家汇智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510万元,占股51%,安徽中飞智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认缴490万元,占股49%。2020年5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名家汇将持有的名家智慧21%股
份转让给安徽中飞智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0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完成后,名家汇继续持有名家智慧30%股份,名家智慧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宗玉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