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全面了解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以自身独立性和客观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变更会计政策原因及内容等事项认真审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
独立董事:
钱明星 苍大强 祝社民 王晓铁 周 华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