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28 公司简称:中国电研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的说明。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 | 杨鸿雁 | 工作原因 | 无 |
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中国电研 | 688128 |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章晓斌(代) | 王柳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 |
电话 | 020-89050837 | 020-89050837 |
电子信箱 | ir@cei1958.com | ir@cei1958.com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350,005.59 | 354,147.03 | -1.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2,673.12 | 213,096.62 | -0.20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3.21 | 11,099.66 | -88.98 |
营业收入 | 108,620.08 | 138,831.61 | -21.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919.52 | 12,172.52 | 6.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369.25 | 11,019.34 | -14.9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99 | 11.39 | 减少5.40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34 | -5.8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34 | -5.88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8.15 | 6.63 | 增加1.52个百分点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1,647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7.33 | 191,430,000 | 191,430,000 | 191,430,000 | 无 | 0 | |
广州凯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66 | 95,715,000 | 95,715,000 | 95,715,000 | 无 | 0 | |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64 | 38,995,000 | 38,995,000 | 38,995,000 | 无 | 0 | |
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26 | 21,270,000 | 21,270,000 | 21,270,000 | 无 | 0 | |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75 | 7,090,000 | 7,090,000 | 7,090,000 | 无 | 0 | |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6 | 1,442,391 | 1,442,391 | 212,879 | 无 | 0 | |
邹淑芹 | 境内自然人 | 0.08 | 310,000 | 0 | 0 | 无 | 0 | |
钟优汉 | 境内自然人 | 0.07 | 289,020 | 0 | 0 | 无 | 0 | |
九坤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九坤私享33号私募证券投资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06 | 255,902 | 0 | 0 | 无 | 0 | |
宗明 | 境内自然人 | 0.06 | 233,900 | 0 | 0 | 无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国机集团与国机资本为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蔓延全球,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对经济活动造成影响。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公司围绕年度经营工作目标,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同时,深入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狠抓战略落地,加大科技创新,各项工作稳妥推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8,620.0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7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919.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回顾如下:
(一)克服疫情影响,推进复工复产,核心业务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公司迅速建立疫情防控体系,加快推进复工复产,尽可能降低因疫情给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此外,公司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履行央企责任,结合业务领域优势,在相关领域的检验检测、标准制定、材料及设备生产研制、进出口贸易等多方面迅速开展工作,满足市场需求。
质量技术服务板块紧跟家电产品卫生健康的发展趋势,联合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在钟南山院士的指导下,针对家电产品新增的卫生健康功能制定并发布了《消费类电器产品卫生健康技术要求》系列标准,弥补了家电产品卫生健康评价领域的空白。同时,公司在前期已经开发完成的卫生健康家电检测能力基础上,开发了高端品质认证—家电产品卫生健康认证,有助于改善目前健康家电市场鱼龙混杂的局面,为消费者选购优质产品提供帮助,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保障,并受到了政府和行业的高度肯定,奠定了公司在健康家电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紧扣汽车发展趋势,聚焦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汽车电子、汽车内外饰、汽车照明等细分领域并取得突破,同时加快向国家“新基建”带动的5G通信业务领域延伸,推
动多项检测业务快速发展,依托已获得的认证资质及去年新获取的4类产品CCC认证资质推动认证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核心业务的质量技术服务业务增长14.15%,进一步增强了在电子电器领域的领先地位。
(二)持续进行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8,856.44万元。组织各项科技立项94项,其中重点项目22项,申请专利39件,其中发明专利10件,获专利授权40件,其中发明专利10件,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1件,完成重大项目研发10项,取得重要科技成果7项。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研制出动力电池串联化成分容设备,获得行业首批批量合同并投入运行,该产品既可保证充放电电流一致性,又能帮助用户节能降本增效,得到用户充分肯定,并在此基础上,研发更高功率等级的串联化成分容设备;牵头完成高效房间空调器绿色制造关键技术开发并通过成果鉴定,建立了家电产品绿色制造实用化数据库和家电行业环境绩效评价方法,开发出适合国情的家电产品环境绩效评估软件,编制产品环境绩效评估报告,填补家电行业环境绩效评价方法的空白;牵头完成面向家电产品的智能柔性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并通过成果鉴定。
(三)标准引领能力持续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强化标准引领,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争取国际话语权,促进我国家电行业产业升级,积极推动IEC国际标准话语权,编写完成3项国际标准文件并推进到下一阶段,召开7次网络标准工作组会议;作为IEC TC61/WG49“家用电器循环经济与材料效率”工作组召集人,组织各国专家召开3次网络会议,初步形成家用电器循环经济与材料效率的IEC提案;提出并编制2项IEC新标准项目提案;申报1项IEC标准立项,提出的多份智能家电领域的IEEE标准获批立项。上半年主持或参与制修订的各类技术标准中已发布27项,其中国家标准7项,团体标准20项;主持制定优品标准12项和电商平台标准4项。
(四)质量技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服务能力布局,加快推进上海、武汉、深圳、湛江分支机构建设,在广州新扩建的汽车新能源检测基地/驱动电机实验室建成投入使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大华东区域市场开拓,提升区域服务能力和影响力,威凯华东基地燃气具检测基地建成正式投入使用,开辟了燃气用产品这一全新的领域,目前已经具备了燃气灶、集成灶产品的服务能力,正在筹建燃气热水器和壁挂炉等项目,实现燃气用产品的全覆盖,培育成华东业务新的增长点;威凯深圳通信产品检测基地完成第一期建设,将于8月投入运营,辐射深圳、东莞、惠州等产业集群,大幅提升公司在5G通信领域的服务能力;筹建湛江小家电检测基地,服务粤西小家电产业的转型升级,提升服务整个产业集群的能力;筹建燃气具、声学计量校准实验室,完善计量校准服务能力。
公司围绕国家战略和行业需要,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范围,推动质量技术服务升级。报告期内,公司开始建设重大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服务平台;新增多类产品能效备案实施机
构资质,获批成为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新增美国A2LA、新加坡NEA、菲律宾DTI等国际认可授权,成为华为、考拉海购、碧桂园、中国移动、中国铁塔、苏宁质检优选等多个知名品牌和电商平台的质检服务合作机构,成为广州市发展改革委指定的“广州市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综合性补贴申领登记机构”。
公司在极短时间内完成防护服压条机联合研制与交付,并将科研成果及技术经验标准化,牵头主导制定《防护服贴条机》团体标准,填补了此类标准的空白,保障了医用防护服产品的质量。公司向IEEE提出了《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智能性能评价通用要求》等4项智能家电领域的IEEE标准提案,并成功获得立项,将规范智能家电行业智能化描述,使真正智能的家电产品能够脱颖而出。公司制定了《“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空气净化器》等6项电器领域“领跑者”标准评价团体标准,研究提出了“领跑者”标准中的基础指标、核心指标和创新性指标,为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提供了标准依据,为电器领域企业产品质量的持续提升提供技术支撑。
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公司协助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征集并发布《广东省消费品供给指南(健康类消费品)》,配合制定健康类家用电器入围技术评价规范,涵盖除菌/保鲜冰箱/冷柜、变频空调器、杀菌/抗菌洗衣机、消毒洗碗机、消毒柜、果蔬清洗机等新风消杀类家电产品,有效引导产业往卫生健康领域发展,促进产业的升级。
公司组织2020年“创客广东”智能家居及电器创新创业大赛(专题赛),邀请了龙头企业、投资机构参与项目对接,为广东省复赛推荐了11个智能家居领域的高质量创新创业项目。大赛掀起了政府、产业、企业和消费者等社会各界的关注热潮,激发了创客从局部改良到系统性优化的创新热情,引领了电器产业向智能家居方向的创新创业风向。
(五)智能装备与环保涂料市场取得新突破
公司在智能装备业务领域取得新突破,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内,先后与美的、奥克斯、万宝、格力、美菱、越南夏普、印度蓝星等签订智能装备合同;签订广州抽水蓄能8×300MW机组励磁装备改造供货合同,该电厂是国内抽水蓄能领域历史最悠久,行业影响力最大的电厂之一;研发的采用串联(38串)化成分容新技术的新能源电池自动检测系统成功量产投运,是行业内率先成功应用该类技术;与比亚迪、宁德新能源等锂电池行业头部企业签订一系列自动检测系统供货合同,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新能源电池设备的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东莞树脂一期4万吨生产基地实现投产,擎天材料注册地迁移至东莞,产能将逐渐释放,市场销量提高,规模效应逐步体现,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
(六)运营能力不断加强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全面提升企业管理和风险管控能力,管理能效持续加强。
强化制度建设,加大全员、全要素、全过程财务管控力度,深化“两金”压控,持续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经营合同评审,加强合同风险识别与客户信用管理,强化合规经营;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加强风控管理;启动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数字化提升,推进质量技术服务板块LIMS系统的升级,实现全运营要素(包括客户、业务、样品、报告、价格、标准、设备、人员等)、全业务模块(检测、认证及延伸服务)、全运营场所(总部及所有分支机构)上线服务,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流程。推进自动化测试系统建设,并在电器附件领域率先应用,实现自动测试、数据自动采集、报告自动生成等功能,大幅提升检测效率,降低人为操作误差。推进数据挖掘工作,筹建环境适应性大数据中心,开展针对汽车及光伏行业的数据应用探索;筹建电器检测数据应用平台,开展面向电器行业的数据应用探索,初步形成数据服务能力。推动市场准入知识线上服务,便于用户随时随地了解和掌握全球市场准入信息;推动线上培训咨询服务,便于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提升,初步形成TIC专业知识与经验线上服务能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须重溯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
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按照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五步法,对执行日尚未完成、具有类似特征的合同组合进行分类分析判断,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收入确认和计量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无须调整年初留存收益。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