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93证券代码:833757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年8月13日通讯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瑞庆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董事陈国瑞因公务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李德成因公务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报告编号:2020-087)。
根据《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披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确认意见如下: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保证半年度报告中的本报告期期初数与以往披露文件中的相对应的上期期末数保持一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情况除外)。
4、确保半年度报告及其他披露文件pdf不做加密、扫描件或使用第三方软件转为pdf等特殊处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对外报出公司2017-2020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对公司2017-2020年半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现公司同意对外报出上述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7-2020年半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此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公司2017年度至2020年上半年度与控制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公司之间存在日常性及偶发性关联交易,交易事项相关内容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现公司对2017年度至2020年上半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及偶发性关联交易进行汇总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确认2017-
2020年半年度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王瑞庆、李雯、李洪波、陈国瑞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确认公司出售周村资产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与新乡市新阳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将公司位于牧野区王村镇周村周寺中路厂区内的部分资产(账面价值为1699.28万元)以1300万元的价格(含税)转让给新乡市新阳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19年12月3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
鉴于上述资产产权存在瑕疵,且不含有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土地及厂房,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现提请股东大会确认上述资产转让价格是合理的,且价格公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王瑞庆、李雯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8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同意聘任随建喜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0-093公司拟订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