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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光电: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5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0-038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内容和原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奥普光电股票代码00233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高劲松周健
办公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
电话0431-861767890431-86176789
电子信箱zhoujianup@163.comzhoujianup@163.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81,368,191.14181,553,980.50-0.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0,723,201.3520,299,426.122.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6,654,818.7213,672,569.0821.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966,613.76-29,798,307.8153.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081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0.0812.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1%2.46%-0.0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051,313,800.541,040,450,813.181.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857,418,112.71848,694,911.361.0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8,96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国有法人42.65%102,354,7840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99%11,990,0000
沈希洪境内自然人1.39%3,325,8000
郑文宝境内自然人1.28%3,06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25%2,991,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4%2,026,0580
宣明境内自然人0.51%1,228,1240
沈海彬境内自然人0.49%1,164,9960
金叶飞境内自然人0.47%1,134,5710
张尧珍境内自然人0.37%877,4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郑文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60,000股,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460,000股,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600,000股;公司股东金叶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34,571股,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134,571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为奥普光电全年的经营发展目标任务带来了困难和挑战,奥普光电一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一面积极复工复产,依托管理提升实践活动,持续优化KPI考核、大力推进全成本核算、加强生产计划落实、强化“三单”质量监督等多措并举,最大程度的减少了疫情对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保证了上半年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为年度总体经营目标的实现打下了良好基础。公司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8,136.82万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72.32万元,涨幅2.09%;经营性净现金流-1,396.66万元,上年同期为-2,979.8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疫情防控与经营生产两手抓,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加速推进管理提升实践活动,在开拓市场、生产组织、创新投入、人才引进、考核激励、成本控制等方面有针对性的加大管理力度,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有效保证了产品质量,各项生产任务平稳推进。

1、全力开拓市场,业绩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在疫情危机不断的情况下寻找机遇,在特殊的市场环境下大力开发新客户,全力稳固老客户,依托现有加工制造优势,继续保持光电测控仪器市场份额,经营业绩保持稳定。

2、加强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升级生产组织手段,提高各事业部的项目完成率以及各生产单元效率,并通过“复工复产”专项生产活动,确保重点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3、加大创新投入,加快创新速度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资金加快重点实验室条件建设,合理规划重点实验室学科方向,有计划地引入相应学科人才,布局产品研发,为公司技术创新打下坚实基础。公司中标多项军品研制任务,部分研制任务通过阶段性验收,研发能力进一步加强。

4、严抓质量控制,巩固资质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三单管理”为特征的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过程控制,批量产品一次交检合格率进一步提高。顺利通过军/民品质量体系外审,为更好争取军/民品订单提供了有效保证。

5、完善KPI体系,加快人才引进

报告期内,公司优化KPI考核体系,制定了合理的年度KPI目标,考核结果与年度部门及个人排名、年度奖金分配、员工优秀率分配、年度薪资调整关联挂钩,KPI的导向作用得到加强。加速实施人才计划,引入的各类人才更多、更专、更精,人才队伍得到充实。

6、建立防控体系,落实防控要求

报告期内,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公司从未松懈。疫情爆发后,公司第一时间建立各层级防控体系,建立各项防控制度,落实防控工作,并投入必要资金采购防疫物资以满足防控需要。公司的防控工作得到了上级防控部门充分认可,也为后续积极复工复产创造了有利条件。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董事长:孙守红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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