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0年上半年,未发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未发现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已发生的对外担保均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0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
金炳荣 计小青 苏伟斌日期: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