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4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聆达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12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琦 | 任丽伟 | ||
办公地址 | 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2A号B座20层 | 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2A号B座20层 | ||
电话 | 0411-84732571 | 0411-84732571 | ||
电子信箱 | liuqi@lingdagroup.com.cn | renliwei@lingdagroup.com.cn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4,005,951.90 | 42,317,069.05 | -19.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080,376.16 | 2,580,034.48 | -258.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9,129,880.03 | -4,013,703.44 | -127.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16,420.42 | -21,945,867.96 | 102.3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56 | 0.0098 | -259.1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56 | 0.0098 | -259.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3% | 0.34% | -0.8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201,970,522.43 | 1,233,153,979.40 | -2.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70,958,418.36 | 775,038,794.52 | -0.53%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6,09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杭州光恒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02% | 58,453,260 | 质押 | 58,453,260 | |||
于庆新 | 境内自然人 | 2.34% | 6,216,354 | |||||
阎克伟 | 境内自然人 | 1.94% | 5,162,709 | |||||
北京泽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泽尚俱进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31% | 3,480,352 | |||||
黄炜 | 境内自然人 | 1.26% | 3,345,113 | |||||
刘振东 | 境内自然人 | 1.23% | 3,274,481 | 1,682,804 | ||||
姜雪 | 境内自然人 | 1.12% | 2,972,374 | |||||
汪清春 | 境内自然人 | 1.09% | 2,892,235 | |||||
方勇 | 境内自然人 | 1.08% | 2,875,000 | 质押 | 2,875,000 | |||
深圳市前海四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启创三号基金 | 其他 | 1.05% | 2,794,661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阎克伟控制股东于庆新的证券账户;其他未知。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1、刘振东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243,739股外,还通过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030,742股,实际合计持有3,274,481股。2、姜雪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972,374股。3、深圳市前海四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启创三号基金通过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794,661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光伏发电业务: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为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运营的53MW并网光伏电站。由于是较早采用高倍聚光发电技术的电站,在设计及技术上存在一定的不完善,对于光照的条件要求相对较高。报告期内,格尔木当地阴雨及多云天气较多,同时青海地区限电情况仍然严峻,整体对该光伏电站的发电量及发电收入有较大影响。2020年上半年,上述光伏电站累计并网电量3,195.33万度,实现电费收入2,643.01万元,实现营业利润517.34万元。
(2)裸眼3D业务:2020年,上海易维视确立的市场推广计划是巩固传统的广告传媒、展览展示领域份额,积极拓展医疗显示器市场。其中利用AI人工智能技术赋能的超高清裸眼3D医疗显示器为重点开发推广产品,该产品主要应用于腹腔镜/显微镜医疗设备,其真实呈现立体信息和视差信息,提供了手术视野的纵深感,保证操作的精准度和安全性,进而缩短了手术的时间,缩短手术医生的学习曲线,是内窥镜手术3D显示领域的创新性产品。报告期内,上海易维视以加强品牌建设为着力点,创新营销方式,随时掌握市场动向,进一步提高分析市场、争取市场、驾驭市场的能力,组建了一支专业的医疗器械市场营销团队,结合他们已有的资源和人脉,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市场营销系统。报告期内,上海易维视年初计划的4个新产品研发已有2个实现小批量量产,其中32寸裸眼3D医疗显示器已完成3C认证,预计三季度正式投放市场。受突发新冠疫情影响,上海易维视原有计划的实施尚未对业绩有实质性贡献。
(3)工业大麻业务:公司与汉麻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汉麻集团)签署《合资合作合同》,由公司及/或全资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亿元与汉麻集团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负责建设工业大麻基材产香薄片生产基地和工业大麻素加热不燃烧非烟制品加工基地项目。该项目由全资子公司聆达生物科技(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实施,合资公司沃达工业大麻(云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云南沃达)已于2019年10月25日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其负责的投资项目于2020年1月14日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该投资项目的前期建设于2020年4月20日取得环评批复。截至目前,合资公司及负责的投资项目尚处于资质申请、产品开发、设备选型和采购阶段,尚未满足超募资金的使用条件,也未收到汉麻集团的实缴出资。2020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综合考虑经济形势、监管政策及国际市场等风险因素,经公司董事会慎重研究,决定终止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本项目。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前期产品开发、专利申请和生产设施筹建等工作,后续将在已开展的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执行与汉麻集团签署的《合资合作合同》。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积极与汉麻集团就资金投入、项目建设以及合资公司运营等进行充分沟通协调,尽量减轻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对项目实施造成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聆感科技与美国REDCO A LLC公司共同出资在美国内华达州设立的大麻及相关产品检测服务中心E&R LLC,尚在等待交易对方提供管理团队招募和检测牌照申请等工作的结论性资料,未实缴出资。
(4)余热发电业务:报告期内,该部分业务已接近尾声,后续公司也无计划继续拓展,其收入占比呈较大下降趋势。
(5)其他营运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审批和实施,提高了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发挥资金的能动效用,促进公司整体业绩提升,促使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消除潜在的风险因素,公司根据最新的监管工作重点要求,通过学习领会和从自身实际出发,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进行了深入梳理,积极完善经营管理中尚存在的一些不足和瑕疵,为公司后续升级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6)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00.60万元,同比减少19.64%;营业利润-831.76万元,同比减少2,614.05%;利润总额-818.92万元,同比减少3,922.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8.04万元,同比减少258.15%;基本每股收益为-0.0156元,同比减少259.18%。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9.64%,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44.53%,主要系报告期余热发电业务减少所致。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2.55%,主要系报告期顾问咨询费及处于筹建期的子公司开办费用增加所致。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9.85%,主要系报告期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减少所致。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89.18%: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易世达科技园项目政府回购款导致坏账准备转回所致。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项目完结导致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所致。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影响金额 |
合同负债 | 700,245.18 |
预收款项 | -700,245.18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合并范围内新增一家孙公司,系新设成立的上海镜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由控股子公司上海易维视100%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