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63证券代码:832862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为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9日10:00-11: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
公告编号:2020-063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2862 | 惠柏新材 | 2020年9月4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拟向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2幢会议室。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现因南京银行更新对公司的融资业务范围,故需对该议案进行更正后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二)审议《关于公司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张江科技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现因南京银行更新对公司的融资业务范围,故需对该议案进行更正后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张江科技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现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张江科技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故需对该议案进行更新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三)审议《关于追加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300万元,该议案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现因公司2020年度的业务发展需要,拟追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2)。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3、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
(二)登记时间:2020年9月9日 9:00-9:3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2幢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郭菊涵 联系电话:021-59970621 传真:021-39551870 邮编:201812。
(二)会议费用: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