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57证券代码:832862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年8月10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何贵平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为定期监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为定期监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59)。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写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5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写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58)。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