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一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出具《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2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3月1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该议案中确定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300万股(含300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50元,预计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50.00 万元(含人民币1,050.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为采购圆钢、无缝管、锻件等原材料及密封等相关配件。2020年3月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2020年3月1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对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569号)。截至2020年3月26日,公司收到认购对象缴存的股份认购款共计10,500,000.00元,缴存银行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支行,账号为:810102401421043719,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和信验字(2020)第00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新增股份于2020年4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
公告编号:2020-122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该制度已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针对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2020年4月3日,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因公司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2020年6月2日,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支行签订了《终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并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管理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元) | 余额(元) |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支行 | 810102401421043719 | 10,500,000.00 | 6,875,712.01 |
合计 | 10,500,000.00 | 6,875,712.01 |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0,500,000.00 |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 8,852.51 |
小计 | 10,508,852.51 |
截至2020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633,140.50 |
其中: | |
采购原材料 | 3,633,140.50 |
募集资金余额 | 6,875,712.01 |
五、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七、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 2020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规则》、《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行为。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述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