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缓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披露标的公司
审计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通过发行H股方式取得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电器”)除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以外的股东持有的海尔电器发行在外的全部股份以完成海尔电器私有化并同步实现公司H股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本次交易的方案,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就本次交易,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交易标的海尔电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2018年度、2019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0464982_J01号);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备考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出具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和信审字(2020)字第000512号)。前述报告已于2020年7月30日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披露。
公司在《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披露了海尔电器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的经审计财务报表。目前公司暂时无法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编制海尔电器财务报告及其相关的审计报告,亦暂时无法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告。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便于全体股东理解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公司编制了对海尔电器在前述期间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要会计政策(以下简称“海尔电器会计政策”)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
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情况说明及差异情况表(以下统称“差异情况表”),就海尔电器会计政策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比较和差异分析,并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就前述差异情况表出具了《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0822150_J01号)。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其认为:
“基于我们执行的有限保证鉴证工作,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差异情况表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海尔电器会计政策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的情况。”基于以上,公司拟暂缓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披露海尔电器审计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并作出以下承诺:公司将在本次交易正式交割后6个月内完成并向投资者披露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海尔电器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以及上市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