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2020年8月21日,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7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郭敬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提名郭敬谊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郭敬谊先生的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郭敬谊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三、经了解,郭敬谊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聘任郭敬谊先生为公司董事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四、同意将郭敬谊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周 琪
张 燎
华 强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