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不再为标的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新增财务资助的议案》;并于2020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新增财务资助的公告》(2020-051),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http//:www.cninfo.com.cn)。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公司存在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标的公司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World Style的下属公司UNITED WIRELESS TECHNOLOGY (HONG KONG)LIMITED、联合无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春兴无线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截至2020年5月31日,前述公司对公司应付款余额最终合计为16,988.53万元。
公司原已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过渡期内前述财务资助事项与华信科签订了《还款协议书》,约定应付款项中的人民币10,000.00万元(即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收到本次交易的定金后向华信科提供的借款,按照单利6%每年计算利息,起算日为本次交易交割日)在本次交割后12个月内分四期平均支付;剩余部分应付款项人民币6,988.53万元在前述借款偿还后12个月内(且不晚于2022年6月30日前)全部清偿完毕,经双方协商,华信科无需就该笔费用向公司再支付利息或资金使用费,并约定了相应的违约罚则。
现经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公司与华信科签订了《还款协议书补充协议》,同意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的财务资助问题调整如下:
华信科将在本次交易的交割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公司清偿全部应付款余额(即16,988.53万元),其中1亿元为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虞芯投资”)向华信科提供的借款,6,988.53万元为华信科的自有资金。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为标的公司提供后续财务资助。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新增财务资助的议案》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〇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