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就在本次交易是否有偿聘请各类第三方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核查。
一、独立财务顾问未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在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相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未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依法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相关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聘请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服务机构之外,上市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未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 |||||
云 波 | 冯海斌 | 谭 潭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8月 21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未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_张 翼
____________________王 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8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