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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高新: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2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0-065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业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朱星河先生(董事长)、胡恩雪女士、万建英女士、施小龙先生;

2、独立董事:彭丁带先生、吴志军先生、刘萍女士。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1)战略委员会成员:朱星河先生、万建英女士、施小龙先生、吴志军先生、彭丁带先生;朱星河先生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成员:朱星河先生、彭丁带先生、刘萍女士;彭丁带先生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管理委员会成员:胡恩雪女士、吴志军先生、刘萍女士;吴志军先生为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成员:胡恩雪女士、施小龙先生、吴志军先生、彭丁带先生、刘萍女士;刘萍女士为召集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以上7名董事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成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

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职工代表监事:周建先生(监事会主席);

2、非职工代表监事:张国石先生、龚玉燕女士。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以上3名监事组成,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成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情况

1、总经理:胡恩雪女士;

2、副总经理:邵英平先生、余豪先生、施小龙先生、刘文洋先生;

3、财务总监:万建英女士;

4、董事会秘书:余豪先生;

5、内审负责人:陈芦女士;

6、证券事务代表:蔡云先生、张国石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成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陈遂仲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陈遂仲先生持有公司5,545,05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2%。陈遂仲先生换届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承诺,在其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因任期届满,周小根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及副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周小根先生持有公司320,2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周小根先生换届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承诺,在其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因任期届满,聂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日,聂政先生持有公司14,7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聂政先生换届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承诺,在其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1、董事会秘书余豪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91-88194572

传真:0791-88197020

电子邮箱:645690352@qq.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金庐北路88号

2、证券事务代表蔡云先生、张国石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91-88194572

传真:0791-88197020

电子邮箱:hdgx002591@163.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金庐北路88号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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