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补充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是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进行刊发的,以保持两地信息披露的一致性。
兹提述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披露之2019年年度报告(「年报」),其中包括,根据于2019年12月18日经本公司股东批准及采纳的,本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于2019年12月19日首次向211名激励对象(「首次激励对象」)授出2,568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期权」),同时预留274.09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期权」)。由于人员离职,本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董事会审议批准将首次激励对象由211名调整为210名,首次授予期权由2,568万份调整为2,560万份(预留期权数不变)。
关于年报中已公布之有关期权激励计划资料,本公司拟进一步提供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7.07和第17.08条之规定有关期权激励计划之信息。
如年报所述,期权激励计划项下共有210名激励对象,激励对象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其中,三位激励对象为本公司董事(「第一类授予对象」),其余207位激励对象为本公司按《雇佣条例》(香港法例第57章)所指的「连续合约」工作的雇员(「第二类授予对象」)。
鉴于:(a)授予的25,600,000份股票期权分为三批归属;且(b)根据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第一、二、三批归属期权于2019年12月19日(授予日)每股公允价值分别为人民币3.21元╱A股、人民币3.53元╱A股、人民币5.04元╱A股(「期权价值」)。因此,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之
年度期间,授予第一类授予对象及第二类授予对象的第一、二、三批归属的期权价值见下表:
类别 | 第一批期权数量(份) | 第一批期权价值(元人民币) | 第二批期权数量(份) | 第二批期权价值(元人民币) | 第三批期权数量(份) | 第三批期权价值(元人民币) |
第一类授予对象 | 415,800 | 1,334,718.00 | 415,800 | 1,467,774.00 | 428,400 | 2,159,136.00 |
第二类授予对象 | 8,032,200 | 25,783,362.00 | 8,032,200 | 28,353,666.00 | 8,275,600 | 41,709,024.00 |
合计 | 8,448,000 | 27,118,080.00 | 8,448,000 | 29,821,440.00 | 8,704,000 | 43,868,160.00 |
由于期权价值视乎多项假设以及受B-S模型局限性的影响,本公司谨此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该价值的估计存在主观因素且难以预计。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