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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达: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1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01号)核准,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0,000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5.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39,4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6,442,994.58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7月16日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BJGX077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募集资金用于中航富士达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建设。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0-1002020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的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合同履约率,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意见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临时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告编号:2020-100公司本次临时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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