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在公司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临时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基于以上审查结果,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
公告编号:2020-099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基于以上审查结果,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张功富、张福顺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