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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神戎发: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2

证券代码:300534 证券简称:陇神戎发 公告编号:2020-050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陇神戎发股票代码300534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元勤辉薛守兵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国防路10号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国防路10号
电话0931-53471190931-5347119
电子信箱lsrfzq@163.comshbxue@163.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95,490,953.39110,458,123.61-13.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540,763.948,043,037.04-231.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11,694,688.056,464,150.33-280.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0,021,685.46-12,789,726.14-134.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470.0265-230.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470.0265-230.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7%1.11%-2.58%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848,682,273.55810,146,383.754.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716,984,359.52730,558,573.46-1.8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2,01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6.10%79,176,1420
甘肃生物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国有法人7.11%21,575,7770
兰州永新大贸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3.83%11,609,1080
詹显财境内自然人2.26%6,852,4640
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70%5,169,7200
甘肃省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48%4,491,8000
兰州天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17%3,557,6000质押3,557,600
罗林立境内自然人0.93%2,824,0000质押2,823,900
浦忠琴境内自然人0.70%2,119,7000
苏贵敏境内自然人0.60%1,822,3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股东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兰州永新大贸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生物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浦忠琴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748,600股,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371,100股,合计持有2,119,7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近年来,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与提速,医药市场格局不断变革重构,对医药行业带来了较大冲击、调整,受“医保控费”、“招标二次议价”、“带量采购”、“分级诊疗”和“两票制”等行业政策影响,医药行业整体增速放缓,药品生产经营面临较大的压力。面对上述困难,公司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市场开拓和专业维护为抓手,强化市场调研,优化调整市场管理,全力推进市场攻坚突破,提升企业活力与抗风险能力。2020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区强化疫情防控管理,全国大部分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医疗业务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医院的门诊量、住院量在疫情期间明显下滑,公司销售终端医疗机构非疫情防控药品需求的下降,公司原材料采购及药品销售受到较大影响,经营业绩短期内下滑较大。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49.1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054.0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1.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1,169.4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0.9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生产方面。公司生产部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目标,以销售计划和产品库存为依据分解落实生产计划,全面规范安全生产操作,溯本求源,严格按照GMP要求把控产品质量,保质保量的完成了上半年生产任务。报告期内,生产部门降本增效,严控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合格率;持续GMP跟踪检查和软件整改,改进工艺、改良设备,优化调整质量管控体系;加强交流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知识水平;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排除隐患,确保安全高效生产。主要完成了说明书生产工艺优化、元胡止痛滴丸外盒生产设备改造,进而提高了生产效率及质量控制标准。

2、研发方面。2020年上半年,公司强化科研开发工作,依托公司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工程实验室的技术创新平台,牢牢把握元胡止痛滴丸大品种培育和保健食品等新产品开发两条主线,有序推进技术研发项目的试验研究工作。报告期内,先后开展了藤茶解酒片研发、元胡止痛滴丸薄膜包衣、元胡止痛滴丸膝关节骨性关节炎的随机对照研究等科研项目9项,其中跨年转接项目5项,新增项目4项;组织开展甘肃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甘肃省技术创新项目、甘肃省中小企业研发费用补贴、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甘肃省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共计5个项目的申报;享受了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甘肃省专利奖专项扶持政策;“元胡止痛滴丸治疗膝关节骨性关节炎的随机对照研究”项目发明专利已获受理。

3、营销方面。在突发疫情影响下,为突破市场销售瓶颈,公司在确保员工安全健康的前提下,积极承担国企社会责任,发挥医药人责任担当,全力做好疫情期间的防疫抗疫、复工生产工作,积极化解市场难点。深入开展市场调研督导,细化市场管理,依托激励政策助推销售上量;严格考核机制,优化调整人员建制,推进全员普药销售;强化销售服务配套体系,加大市场开发维护和线上线下专业化学术培训。持续推广专业化学术支撑,促进产品宣传及品牌推广;借助优质代理商团队,开展部分省区试点经销商合作,整合销售渠道,实现资源共享;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常态化和复工复产的有序开展,公司主打产品终端销售业务正在逐步恢复。以全资子公司新丝路公司为平台持续加大“走出去”力度,积极开拓境外市场,报告期内,元胡止痛滴丸实现向新加坡出口销售,中药材成功出口至韩国、台湾。

4、公司治理方面。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积极推进内控建设,强化内部控制,规范“三会”运行,提升法律事务、重大事项把控及内部审计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完善职业经理人管理机制,全面推进组织架构及管理流程优化、营销网络建设等工作,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品牌宣传;健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增强公司运作透明度,维护上市公司良好市场形象。企业管理基础不断夯实、管理绩效进一步提升。

5、履行社会责任方面。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积极采购物资,组织复工复产,践行国企担当,履行社会责任。疫情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物料采购,紧急申报75%乙醇消毒液生产事宜,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复工复产;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向兰州市高新区、兰州市教育局、甘肃省人民医院、兰州市盲聋哑学校、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甘肃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等单位捐赠药品、消毒液及防疫物资价值60余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三元药业根据甘肃药业集团的委托,具体落实甘肃省抗击疫情所需物资的紧急采购、储备工作,从国内外紧急采购抗疫情医用防护用品及药品;公司落实甘肃省委省政府“六保”方案精神,支持园区租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免收四家租赁单位租金133.81万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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