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7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3)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4)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宜安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32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春联 | 曾仕奇 | ||
办公地址 | 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 | 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 | ||
电话 | 0769-87387777 | 0769-87387777 | ||
电子信箱 | lian@e-ande.com | zengsq@e-ande.com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其他原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原因发生变化且不影响股东权益金额的,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418,596,883.85 | 523,851,924.74 | 523,851,924.74 | -20.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639,095.32 | 28,342,184.39 | 28,342,184.39 | -73.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6,180,522.81 | 19,178,708.75 | 19,178,708.75 | -67.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8,172,377.49 | 14,166,682.80 | 14,166,682.80 | 945.9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11 | 0.0616 | 0.0411 | -72.9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11 | 0.0616 | 0.0411 | -72.9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8% | 2.28% | 2.28% | -1.7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2,059,329,175.63 | 2,030,649,586.97 | 2,030,649,586.97 | 1.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88,557,414.21 | 1,315,537,447.14 | 1,315,537,447.14 | -2.05%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30,87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7.97% | 193,125,000 | 0 | 质押 | 96,555,000 | ||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2.00% | 151,875,000 | 0 | 质押 | 24,000,000 | ||
港安控股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38% | 9,525,000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93% | 6,421,131 | 0 | ||||
杜运志 | 境内自然人 | 0.55% | 3,800,000 | 0 | ||||
魏春木 | 境内自然人 | 0.48% | 3,300,000 | 0 | ||||
张春联 | 境内自然人 | 0.46% | 3,202,500 | 2,401,875 | ||||
杨洁丹 | 境内自然人 | 0.46% | 3,202,500 | 2,401,875 | ||||
汤铁装 | 境内自然人 | 0.46% | 3,202,500 | 2,401,875 | ||||
李卫荣 | 境内自然人 | 0.46% | 3,202,500 | 2,401,875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除宜安实业有限公司与港安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1、公司股东魏春木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500,000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8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3,300,0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持续拓展新能源汽车、液态金属、5G等业务,积极推动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项目国内临床试验进程,全力推进欧盟(CE)认证并取得国际权威欧盟认证公告机构UDEM颁发的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的CE认证证书。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质增效添加动能,公司认真落实团队建设、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市场营销、生产与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今年爆发的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致使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为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精准、有力措施,在严防疫情的前提下全力保障业务开展,同时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贡献力量,公司全力配合客户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订单生产需求,按时按量向其供货超声机、呼吸机、监护仪、麻醉泵、生化机等多种仪器相关配件,公司从销售、工程、生产、仓储全流程优先保障防疫物料的及时交付,2020年7月,公司荣获迈瑞医疗颁发的“抗疫突出贡献奖”。受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持续影响,公司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复工复产延缓、市场需求出现较大下滑,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报告期内,公司汽车零部件、有机硅胶等产品销售收入下降、研发投入增加、赣深高铁拆迁导致部分成本增加,2020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859.6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0.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3.9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73.05%。
主要情况如下:
(一)新能源汽车
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能源汽车产业市场需求受到抑制。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9.7万辆和39.3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6.5%和37.4%。为支持新能源汽
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党中央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出台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通知》、《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等政策。随着中央和地方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产业政策的持续实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逐步复工复产,新能源汽车性价比和终端需求在不断提升。
公司具备铝合金、镁合金等新材料产品的全制程工艺,拥有自主的模具开发能力,压铸设备的产能从180T到4200T,从大到小的零件全覆盖,拥有精密的CNC加工中心,多样化的表面处理及组装线,可以满足新能源汽车零件的不同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利用在模具研发创新设计、新材料工艺、表面处理、产能、现场管理等方面优势,继续顺应市场需要和客户需求,加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技术和生产能力配套开发力度,持续深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市场,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半年度,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为9,274.8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8.17%。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特斯拉、宁德时代、比亚迪、吉利、TKP、HBA、TRW、GKN、江淮、LG、佛吉亚、大陆集团、阿尔派等国际国内知名客户建立合作关系。
(二)液态金属
折叠屏手机的出现是智能手机发展的一个必然,铰链的设计和制作是折叠屏手机的两大核心技术之一,另外一个核心技术就是柔性屏的性能提升和大规模量产,铰链对结构件的强度、厚度和精度提出超过传统工艺极致的要求,当前不锈钢和铝合金的CNC、MIM等成型工艺难以满足铰链对材料性能和尺寸精度的要求。液态金属作为折叠手机铰链的关键材料,具有高强度、良好成型性和高尺寸精度的特性,能够达到铰链支撑件对于厚度、强度和精度的要求,同时由于液态金属本身卓越的弹性变形能力,使产品的疲劳性能远远好于其他材料。
报告期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蔓延,但是折叠屏新手机并没有放慢脚步,包括华为Mate Xs及三星Galaxy Z Flip的两款新折叠屏手机相继发布,让市场再次聚焦到其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前景。公司在去年液态金属市场不断拓展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与手机品牌商进行战略合作,共同研究开发并供应液态金属铰链。
报告期内,公司除向客户供应液态金属铰链外,也持续加大液态金属产品在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结构件、医疗器械、通讯基站等领域市场推广力度,不断推出适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公司已经量产的液态金属产品包括液态金属铰链结构件、医疗器械结构件、汽车车门锁扣、USB接口、手机侧面装饰件、摄像头装饰件,Face-ID支架等多款产品,其中公司向特斯拉独家供应Model X液态金属车门锁盖23040PCS。
为了拓展液态金属的应用领域,开发更多的液态金属产品,公司对机器人谐波减速器核心部件谐波齿轮、防松垫圈高端紧固件、高尔夫球头、工业联轴器膜片等进行了深入研发,部分样品已经完成前期打样。
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特长,推动宜安科技液态金属产业持续发展,提升产业链整合能力,2020年3月6日,公司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的产业基金宁德三祥锆镁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祥锆镁”)签署《非晶合金(液态金属)项目合作投资协议》,双方同意合作投
资非晶合金(液态金属)项目。该项目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元,三祥锆镁、宜安科技以60%:
40%的比例共同投资,实施主体为双方合资设立的宁德三祥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三祥”)。2020年3月10日,宁德三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提升宁德三祥独立研发和生产非晶合金(液态金属)产品能力,提高非晶合金(液态金属)产品市场竞争力,宜安科技、逸昊金属将其拥有及有权使用的与非晶合金(液态金属)有关的专利及专有技术许可给宁德三祥使用。宁德三祥向宜安科技、逸昊金属支付技术许可费4,000万元(包括向宜安科技支付2,300万元、向逸昊金属支付1,700万元),技术许可费分二期支付。截至报告期末,宜安科技和逸昊金属分别收到第一期技术许可费。为增加宁德三祥的液态金属设备产能,2020年4月8日,公司与宁德三祥共同签署了《设备买卖合同》,宁德三祥同意向宜安科技采购10台两种型号规格的液态金属机器设备,总金额为人民币3,080万元。
随着相关行业对液态金属接受程度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公司采用液态金属材料设计和制作高性能、高精度的复杂结构件,对液态金属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加快市场布局,持续加大液态金属机器设备投入,提升产能,液态金属产品收入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液态金属产品销售收入为7,097.8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71.25%,主要原因是液态金属铰链收入增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特斯拉、小米、华为、OPPO、蓝思科技、ABB、索尼等国内外知名客户合作关系进一步增强。
(三)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医用镁骨钉国内临床试验工作。公司已经陆续与7家临床试验机构签订临床试验协议,并相继安排启动工作。根据公司的临床方案,公司计划临床184例(92试验组,92对照组)。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的国内临床试验进程受到一定影响。截至目前,各临床医院正在积极推动临床病例入组。 2020年5月,公司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项目又一次迎来重大进展,公司收到国际权威欧盟认证公告机构UDEM颁发的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的CE认证证书。在全球范围内,公司获得该适应症产品的首个批准证书。公司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取得 CE 认证证书表明该产品符合欧盟相关要求,已经具备欧盟市场的准入条件,可以在欧盟及相关海外市场销售,将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为更好地开展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产品市场推广与销售,公司正积极与欧盟代理机构搭建推广及销售平台,拟通过销售代理等多种形式与经销商、医疗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为快速实现销售做好充分准备。
(四)消费电子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居民的消费能力不断增强,对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消费者对产品的追求从最初简单的使用功能向高技术含量、功能多样性、便携、时尚等方向转变。5G商用及5G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形成的聚合效应,推动万物互联迈向万物智联时代,三星、华为等终端厂商积极推动折叠屏手机走向成熟,具备折叠、卷曲、拉伸等特性的动态柔性显示也将得到普及应用。镁铝合金、液态金属等具有强度高、抗震性、抗腐蚀性等优异性能,能够满足专业消费电子产品功能需求,成为生产消费电子产品企业的首选材料。随着消费电子产业的快速发展,镁铝合金、液态金属等新材料在消费电子产品上的应用率快速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深耕市场渠道、强化管理和精细化运营等多
种措施,持续开拓以笔记本电脑产品为代表的消费电子产品市场,同时持续深入将公司镁铝合金、液态金属应用到可穿戴设备、运动相机、无人机、VR等领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华为、联想、三星、纬创、和硕、联宝、京瓷、Gopro、Jabil、HP等知名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五)5G精密通讯基站零部件
今年是国内5G建设的第二年,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5G建设有所推迟。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的
逐渐好转,国内厂商的复工复产节奏加快及国家新基建政策的启动,5G网络建设成为国内经济建设的助推器,关键技术加速突破,产业链需求都得到有效的增长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布局5G技术和市场,公司在5G方面拥有自主的技术储备,生产的5G基站产品包括滤波器,散热壳体等,已进入批量生产阶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中兴通讯、国人通讯、三星、爱立信、诺基亚等知名客户合作关系进一步巩固。
(六)LED结构件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冲击,LED显示屏市场面临严峻的考验,激烈的行业竞争和进一步整合加剧,随着疫情被逐渐控制,经济活动“重启”,LED行业也开始慢慢“复苏”。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疫情期间LED显示屏结构件应用的变化发展,持续做好LED显示屏结构件产品的技术研发、品质管控和市场创新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巩固与行业知名厂商艾比森、利亚德、雷迪奥、强力巨彩、视源光电等客户的合作关系。
(七)机器人及智能制造
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方面,传统制造企业工人不能如期复工,生产经营受到极大影响,生产力大大下降;另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在很大程度上为制造业向少人化、无人化、智能化的转型升级提供启示与展望。多数制造业企业已认识到,如何应对用工荒,提高生产效率,生产制造自动化、智能化无疑成为中国制造的发展方向,工业机器人、产业智能化的需求被加速释放。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给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的需求带来大幅增加的有利机会,继续加强产学研用合作,进一步深入与ABB等知名企业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发和应用工业机器人。
(八)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
1、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全部生产配套工序都已建设完成,并投入生产。宜安云海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从产业链各个环节规划和落实,为客户提供专业快速的一站式服务,截至目前,宜安云海与吉利、LG、宁德时代等客户在新能源汽车上的三电项目(电机、电控、电池)外壳已合作。二期工程项目已有部分厂房封顶,正着手内部装修等工作。
2、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及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上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公司现有厂区内。由于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项目途经公司部分厂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需对公司部分土地及地上建筑予以征收,为避免公司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及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刚实施或实施一段时间就面临被拆迁的风险,公司决定将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由2020年6月1日延期至2021年5月31日,将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2020年12月1日延期至2021年11月30日。
3、公司液态金属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现有生产场地无法满足发展需求。由于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项目途经公司部分厂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需对公司部分土地及地上建筑予以征收,更加导致现有生产场地无法满足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需求。为充分发挥最大效益,公司拟变更部分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实施方式,即公司在原项目建设地点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现有厂区内实施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的同时,将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部分设备出租给控股子公司逸昊金属,由逸昊金属在其场所使用承租的上述募投项目设备实施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8,648.94万元(其中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投入16,850.22万元、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投入11,791.28万元、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7.44万元)。
(九)研发创新
1、研发投入
公司立足自主创新,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力度。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总投入金额为3,740.27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1.33%。
2、知识产权
公司持续加强研发创新力度,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取得24项授权专利、取得注册商标1项,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拥有授权专利166项,拥有注册商标40项,技术创新优势地位进一步凸显。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 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