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计划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由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量较大,相关编制工作仍在进行中,预计完成时间晚于预期。本着审慎原则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同时为确保半年度报告的准确性及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日期由2020年8月28日变更为2020年8月31日。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〇年八月二十二日